1、 - 1 - - 2 - 柳州市城中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 2016 42 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 2017 27号)及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辖区柳江及支流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
2、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实现“率先建成”和在全区柳江及支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为维护辖区柳江及支流健康生命、实现辖区柳江及支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 3 -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强化规划约束,促进辖区柳江及支流休养生息、维护水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
3、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不同辖区柳江及支流实际,兼顾流域统筹、区域协作、系统治理,解决好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 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辖区柳江及支流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工作目标 (一)到 2017 年底建立柳江干流(城中辖段)河长制。 (二)到 2018 年 6 月,辖区柳江及支流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
4、区、街道办事处、村三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到 2020 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辖区内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 、河畅、景美”的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目标。 - 4 - 三、组织体系 (一)河长体系 全面构建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区、街道办事处、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形成系统性网格化的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区、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总河长、河长。区总河长由区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河长由同级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柳江干流为我辖区主要河流,
5、设立区级河长,由区领导担任;柳江河流经的街道办事处按行政区域分级分段分片设立河长,由同级领导担任;村河长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设定,可由村党支部书记、村长或其他村干 部担任。 (二)工作机制 实行以河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形成由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河长会议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河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分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各级河长会议由本级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 城中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公安城中分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城中分局、区环境
6、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水产畜牧兽医 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环卫所等单位组成。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调- 5 - 整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 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和 1名科员为联络员。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三)工作机构 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农林水利局和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农林水利局组织协调。 ( 四)工作职责 1河长工作职责 ( 1)区总河长是所负责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宣传解读、贯彻实施相关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
7、强和创新 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抓好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域保洁和执法监管等工作;依法整治侵占河道、超标排放污水、非法河道采砂等突出问题;指导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督导下级河长、下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向上一级河长报告重大事项。 ( 2)街道办事处河长是所负责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发动做好 水域岸线保洁等工作,督导村河长履行职责,对突发水污染问题和检查发现的重大问
8、题及时报告总河长。 - 6 - ( 3)村河长协助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引导村民制定和遵守村规民约、参与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做好本区域辖区柳江及支流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发现违法活动等问题及时报告上一级河长。 2河长会议职责 协调解决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协调解决部门之 间、各街道办事处之间有关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3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9、,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城中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 区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区政府拟出台的有关河长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有关辖区柳江及支流保护治理- 7 - 重点项目,协调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相关的重点产业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按规定权限对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10、进行立项审批、备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生产水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中小学生辖区柳江及支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区财政 局:负责落实区辖区柳江及支流管护与治理所需资金和河长制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保护治理,水污染防治监管、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地表水水质监测、发布有关监测信息,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入河排污标准,实行排污许可,组织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组织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
11、处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由住建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我辖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改厕工作,协助做好我辖区辖区柳江 及支流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督导推进辖区柳江及支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水利- 8 -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湿地保护与修复、辖区柳江及支流滨水带生态建设。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指导饮用
12、水卫生监测。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按规定权限,对辖区内堤防之上及堤防以外的区域,对沿江的自然坡岸、沙 洲、滩地(含可耕地)、河口冲积扇及护堤地在沿江 30 米外区域开展管理,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和服务,负责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区环卫所: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市公安局城中分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破坏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的违法行为及危害水生态环境安全、水资源安全、防洪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国土资源局城中分局:负责监督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做好辖区柳江及
13、支流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 协调工作,协调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水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和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会同农林水利局督导推进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 4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 9 - 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总河长、河长提出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和河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
14、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 农林水利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执行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环评审批制度,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区农林水利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 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林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15、负责) 4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切实加强入辖区柳江及支流排污口监- 10 - 管,加强规模以上排污口监测,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确保辖区柳江及支流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区农林水利局、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辖区柳江及支流水域岸线 管理保护 1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依规划定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明确管理职责。(区农林水利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城中分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2严格辖区柳江及支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禁止建设不符合辖区柳江及支流水域岸线管理和防洪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实行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科学划分水域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区农林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城中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涉辖区柳江及支流活动的监督管理,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确保辖区柳江及支流水域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区农林水 利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城中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 1按照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