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沁阳市 2017 年度第二批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西向镇东高村硬化村内道路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沁政工谈【 2017】 32 号 采购人: 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 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 3 谈判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 8 第三章 技术标准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 25 第四章 合同部分格式(参考文本) . 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8 一、报 价 书 . 30 二、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 . 31 三、报价一览表 最终报价 . 32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33
2、 五、 服务承诺 . 34 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35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6 八、施工方案 . 37 九、报价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38 十、其他资料 . 39 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一章 谈判公告 沁阳市 2017 年度第二批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西向镇东高村硬化村内道路工程 谈判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 的 委托 ,就 沁阳市 2017年度第二批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西向镇东高村硬化村内道路工程 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 : 沁阳市 2017 年 度第二批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3、西向镇东高村硬化村内道路工程 二、 采购项目编号 : 沁政工谈【 2017】 32 号 三、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村内道路硬化 四、采购预算金额: 肆拾柒万玖仟肆佰伍拾伍元肆角贰分 ( 479455.42 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 六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不含临时证 )、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
5、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原件。 6、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7、本次 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采购方 式:竞争性谈判 。 八 、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颁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应 提供市政公用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 叁 级)及以上资质
6、,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不含临时证 )、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材料,验原件留加
7、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简单装订)。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 、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相关信息 : 1、文件售价: 200 元 /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2、报名 及文件出售时间: 2017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0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 3、报名及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窗口。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
8、2017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5、投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 、报价保证金相关信息: 1、 报价保证金金额: 捌仟 元整 (¥ 8000.00 元) 2、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帐户任 选其一 账户 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 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 4035 0140 5043 账户 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 739 651 018 310 0001 451 行号: 3025 0
9、143 9652 账户 3: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 249 405 515 782 行号: 1045 0142 2407 账户 4: 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 1709 0258 2906 4024 132 行号: 1025 0140 2587 账户 5: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 4100 1543 5100 5020 6085 行号: 1055 0142 7012 3、交款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10、日 16 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娄女士 电话: 15639153165 地址: 沁阳市西向镇西向村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13253888378 地址: 焦作市教育学院院内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91-5637651 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11、 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7 月 24 日 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沁阳市 2017 年度第二批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西向镇东高村硬化村内道路工程 采购编号:沁政工谈【 2017】 32 号 采购人: 沁阳市西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娄女士 电话: 15639153165 地址: 沁阳市西 向镇西向村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13253888378 地址:焦作市教育学院院内 2 投标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
12、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不含临时证 )、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 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
13、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 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原件。 6、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至少一个(提供合
14、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7、本次 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提示 :以上所有要求开标现场均须提供原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 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历天。 4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接收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17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5 工期: 60 天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一年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 90%,留 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6 1、 报价保证金金额: 捌仟 元整 (¥
15、 8000.00 元) 2、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帐户任选其一 账户 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 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 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 4035 0140 5043 账户 2: 招标文件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 739 651 018 310 0001 451 行号: 3025 0143 9652 账户 3: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 249 405 515
16、782 行号: 1045 0142 2407 账户 4: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沁阳支行 帐 号: 1709 0258 2906 4024 132 行号: 1025 0140 2587 账户 5: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 4100 1543 5100 5020 6085 行号: 1055 0142 7012 3、交款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 16 时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请注明“ 保证金”字样)。 7 评审标准和方法 : (含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 1、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 ,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成交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内容进行评审。 2、投标供应商的第二轮谈判高于第一轮谈判时,该投标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以第一轮谈判为准 . 3、谈判程序及要求 ( 1)谈判小组将根据上述评审原则的考虑因素,与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