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红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网络红人产品推广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推广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 1、推广内容: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网络红人产品推广,网红网名为 _ 2、推广范围:全国 3、推广时间:从 20XX 年 07 月 20 日至 20XX 年 08 月 19 日期间内有效。 4、推广方式: 1)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乙方所拍摄的影像视频、照片、姓名、声音等可传播信息,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
2、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 2)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每周至少 3 次在直播过程中植入甲方公司产品; 3)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每月至少 10 次以图片、影像视频分享至乙方直播账号中; 4)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将甲方公司提供的微信号植入乙方直播账号的主页当中, 微信号与植入时间由甲方控制。 二、报酬、 1、基本报酬: 2000 元整 /月 2、支付方式:基本报酬按月支付,每月 20 日支付本期合作阶段报酬的 70%,本期合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完全部作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下的 30%; 三、双方义务和权利 1、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按照甲方
3、要求完成提供拍照,拍摄视频,等相关事情,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 2、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视频、姓名、声音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 3、协议有效期,乙方不得参与任何与甲方同类产品或者具有竞争关系企业的宣传、推广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不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甲方有权扣除合同附约期应支付报酬的 10。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甲方可视为乙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扣除当月应支付所有报酬。 2、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照上述付款日期支付款项并且超过上述付款日期 2 天,乙方
4、可视为甲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协议期应支付的余款报酬。 3、违约一方须依据合 同法的规定,承担损失赔偿、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公众公开发布或透露本协议所涉及的报酬数额和条款以及双方的银行账号等信息。 2、泄密方将对上述信息流失而造成对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罢工、政府行政政策变化、法律变更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遭 受不可抗力的一
5、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2、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早通知对方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发生的实际情况协商延迟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七、协议变更和纠纷解决 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且可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和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任何一方通过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本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