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 ,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 ,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 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 作 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 作 经营 塑胶和金属油漆 项目,总投资为 20 万元,甲 方以人民币方式 出资 15 万元, 乙 方以人民币 出资 5 万元 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三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2、六个月办理有关 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 。 第五条 企业 固定资产和 盈余按照 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60%、乙方 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 甲方 60%、乙方 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 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 2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 七 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 八 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
3、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 (乙方为本人 )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_ _年 _ _月 _ 日至 _ _年 _ _月 _ 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
4、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3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 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4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