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活动策划服务合同 活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一、 活动 概况 : l、活动 名称: 2 、 活动时间: 二、 活动 内容 : 甲方委托乙方为 “ ” 活动的 策划及执行 公司,策划(执行) 以下 内容 : 1、 2、 3、 三 、 费用支付 : 1、本 合同总金额为: ¥ _元 (大写 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_整(大写_)为预付款。 2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_ 整(大写 _)
2、。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从乙方处获取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要求提出意见。 2、甲方由义务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任务。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更改。 4、甲方应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制定之策划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应保证工作质量及工作进度。 3、乙方应忠诚地按照甲方所同意的方案策划及实施活动,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4、如在活动期间发生紧急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毫不迟延地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本条款所称
3、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暴雨、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行政事业性单位禁止活动开展等人为因素,或其他甲乙双方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可预见之情况。 六 、 违约责任 : 3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最终认可确认意见实施制作。如因其它因素要更改或取消制作内容 , 乙方应提前 1-3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或完成,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承诺、保证或由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 赔偿守约
4、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4、 甲方 应在活动结束后 3 天内(含活动当天)支付合同之全部余款,否则视为逾期。 逾期付款的,应按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的滞纳金 。 5、合同生效后, 如甲方 单方面 中途中止协议,应按本合同各项目产生总金额支付 25%的违约金;对于已执行部分,则需支付全部资金,若造成乙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6、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展活动,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七 、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 1、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必须先 由 双方当事人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就本合同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 、 其他 事项 : 4 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适格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3、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