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金渠示范段拆迁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殷-2018-543采 购 人:殷都区戚家庄郝家桥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指挥部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二一九年一月 。- 1 -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 4 -1.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响应报价 .- 4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2. 磋商文件 .- 9 -3. 响应文件 .- 11 -4.响应文件的提交 .- 13 -5.响应文件的开启 .- 14 -6. 评审 .- 14 -7. 授予合同 .- 15 -8. 验收 .- 16
2、-9.付款 .- 17 -10. 其他 .- 17 -第四章评审办法 .- 23 -评审办法前附表 .- 23 -1. 评审方法(评定成交的标准) .- 24 -2. 评审标准 .- 25 -3. 评审程序 .- 25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 28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 3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3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2 -(二)投标函附录 .- 3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4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6 -四、项目管理机构 .- 37 -五、资格审查资料 .- 39 -七、其他材料
3、 .- 48 -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相台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万金渠示范段拆迁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万金渠示范段拆迁工程1.2 磋商编号:殷-2018-543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工程内容1.5 采购预算:458734.38 元1.6 质量要求:合格1.7 工期:20 日历天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一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5、投标单位主体信用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磋商文件的获取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月 7日2019 年 1月 1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3.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华城国际物业楼2 层) - 3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售后不退)3.4供应商报名需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建造师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6、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月 16日 9时 30分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安阳市华城国际办公楼 2层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磋商人不予受理。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强能产品强制采购、节强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 项目联系事项:招 标 人:殷都区戚家庄郝家桥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指挥部联 系 人:元垚华地 址: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与钢三路交叉口北 30米路东联系电话:15286985
7、111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杨先生电 话:0372-2159489 13783859373地 址:安阳市华城国际物业楼 2 层- 4 -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1.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响应报价1.1采购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1.2 标段划分、标段内容、工期、质量要求: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标段一览表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范围) 工期 质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 同项目名称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标高与钢三路路面持平)20日历天 合格1.3响应报价(价格构成)1.3.1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的要求填
8、写相应表格。1.3.2 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下内容:投标报价是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施工经验、管理能力、经营状况以及所掌握的市场情况自主决定的,包含了可以承担的承包风险;投标报价保证不影响投标人在施工质量、进度等其它方面的承诺;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1.3.3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1.3.3本次竞争性磋商共二次报价(含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共二次价格磋商)。磋商小组未对磋商文件作优化变更增加的,磋商中的报价均不应超过前次报价,供应商擅自调高报价的,磋商小组将按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有效报价。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意见的,磋商小组将视为
9、变相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并评定其为无效响应,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章节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 采购项目名称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1.2 采购编号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1.3 采购方式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1.5 项目预算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2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相 关证明材料要求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3 资金来源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7 采购人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第一章
10、7 采购代理机构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应条款1.2 标段划分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1.2 工期 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1.3 响应报价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2 标段内容(范围)及 要求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第二章2.3 质量要求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1.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2.1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2.3.2 磋商文件的澄清 修改补充告知方式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11、相应条款2.3.3 磋商文件澄清修 改补充时间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第三章3.2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第三章3.4.1 响应有效期 从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 6 -3.5.1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1、保证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2、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银行帐户(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行政区支行收款单位: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帐号:1706 0201 0920 0010 262到账日期:2019 年 1月 15日 下午 16 : 30
12、 前。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后果自负。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备查,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友情提示:为便于及时快速退还保证金,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及标段(如有)3.5.4 磋商保证金退还公示期满后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7.3 偏差描述 不允许负偏离3.7.5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3.7.6 签字或盖章要求 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7
13、 装订要求 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2.5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第三章6.1 磋商小组的组建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 定成交供应商 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家成交候选人。第三章7.2 成交结果公告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媒介公告 1个工作日。- 7 -7.3 质疑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4、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中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5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履约担保的形式:收到中标通知书 5日内以转账形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7.6.1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无第三章8 验收 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相应条款9 付款1、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内已完工程量价款的 80%2、评审结束后,支付评审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10.1 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6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1 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
15、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身份证。12 原件 投标人开标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文件。1.2 磋商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1.2.1本磋商文件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项目采购。1.2.2 磋商文件的修改性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或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并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1.2.4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1.3 合格的供应商- 8 -1
16、.3.1 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承认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1.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4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1.4 联合体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的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17、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但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采购项目(标段)的相应能力、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全权代表一方的条件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18、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7)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标段)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 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无论何种原因的磋商失败或终止,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类比商业采购中的客户洽谈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的任何费用。1.6 保密- 9 -1.6.1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19、,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需保密事项予以书面声明,否则视为非保密事项。1.6.2 依据政府采购成交结果及合同公告规定,成交(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成交(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果响应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稿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责任。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
20、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的,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交验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交验安装条件等情况说明,供应商被视为熟悉前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1.10 投标预备会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2.3.2项方式公告潜在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