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大 数 据 发 展 局 关 于 同 意部 分 政府网站开设与整合迁移等有关事项的函南宁、柳州、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信访局、文化和旅游厅:你们关于部分政府网站整合迁移的函收悉。经自治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同意部分政府网站整合迁移(一)同意整合迁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47 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 务公开办公室关于配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做好相关政府网站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 1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
2、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 152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整合迁移的通知,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等 66 家政府网站(详见附件 1)进行整合迁移。有关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政府共和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大 数 据 发 展 局 2 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747 号、桂政办发2017152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办事服务等职能。(二)严格按照程序下线。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等政府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迁移公告公示期满后,有关主办单位要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以
3、下简称信息报送系统)提交永久下线申请,随后向机构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等部门注销标识、证书信息(如 ICP 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网站域名。政府网站完成迁移并完成相关注销工作后,有关主办单位要登录信息报送系统点击“完成下线” 功能变更网站状态,并在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 30 天。(三)做好历史网页归档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等政府网站在迁移过程中,要对有价值的原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页面要能正常访问,并在显著位置清晰注明“ 已归档” 和归档时间 。(四)做好下线网站“回头看”工作。自治区文化
4、和旅游厅、南宁、柳州、梧州、钦州、百色、贺州、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政府网站主管、主办单位要按照桂政办发 2017152 号文件要求指 导督促相关整合迁移网站做好原有内容整合迁移工作,杜绝“假整合” 、“只关停不迁移内容”等问题,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及时填写永久下线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和永 3 久下线政府网站专项检查评分表报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二、同意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删除部分非政府网站根据国办发2017 47 号和国办公开办函 201911 号文件精神,同意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删除广西信访网等 15 个非政府网站(名单详见附件 2)。未经国务院办
5、公厅审批同意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删除前,有关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国办发 201515 号、国办发 201747 号文件、桂政办发 2017152 号文件要求 继续做好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和安全防护等相关工作。三、同意开设部分政府网站并纳入统一监管根据桂政办发2017 152 号文件,同意开设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网站等 13 个政府网站(名单详见附件3)。南宁市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等网站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建设,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提交政府网站基本信息,逐级审核后获取政府网站标识码,纳入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周巡 检、月 监测、季普查、年报 告” 递进式监管制度。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联系。联系人:吴川,联系电话:0771-5595354、5507277。附件:1同意整合迁移政府网站名单(2019 年第二批) 4 2同意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删除的网站名单3.同意开设的政府网站名单4.永久下线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5.永久下线政府网站专项检查评分表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