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崇学”科研论文奖实施条例(2018 年 5 月 22 日修订)一、奖励宗旨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提高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与能力,推动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特设立“崇学”科研论文奖。二、评选范围本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凡我院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含定向)于评选时间内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在正式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的(不含电子出版物),均可参评。三、评选程序本奖励经个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学院对评选结果公示后一般在当年 6 月学院学生毕业典礼上颁发。四、奖励设置评选时分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三个组进行评审,各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奖励额度为:博士生:一等奖 1 人,每人 3000 元;二等奖 2 人,每人2000 元;三等奖 3 人,每人 1000 元。- 2 -硕士生:一等奖 1 人,每人 1500 元;二等奖 2 人,每人1000 元;三等奖 3 人,每人 600 元。本科生:一等奖 1 人,每人 1000 元;二等奖 2 人,每人600 元;三等奖 3 人,每人 400 元。未尽事宜,由哲学学院负责解释。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