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责任书为维护 合同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如期完成,凡以南京邮电大学名义对外签订的“四技” 合同 项目,均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为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在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守下述条款后,签订本责任书。1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项目全面负责,包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人员分工、经费使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整理归档等。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不得挪用、挤占。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开支,项目负责人应和经办人共同签字,按学校规定办理财务报销手续。3项目需要负担的国家税赋,从成本中支出,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作好预算。项目组成员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自理。4科技项目若出现风险,其风险
2、费用由学校、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分担,学校、二级单位已提取的款项按比例退还,项目负责人承担其余费用。对因主观原因或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5财务和审计部门有权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6为保护我校的知识产权,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手段泄漏、私自转让我校的科技成果。对违反此规定者,自发现、查实之日起,扣发当事人的校内岗位津贴;情节严重,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另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7科技项目根据需要聘用退休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报酬,由项目负责人列出计划,经二级单位同意后报科技处、财务处审核。人员工资由财务处按月发放,从成本中支出。8. 责任书一式三份,科技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各保存一份。南京邮电大学 二级单位 负责人科技处 负 责 人 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