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前超声检查的规范及质控产前超声检查 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胎儿及附属物进行影像学检查,是了解胚胎和胎儿主要解剖结构及其大体形态最常用、无创、可重复的检查方法。超声检查的应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然而,由于超声技术的局限性,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畸形,也不能对胎儿以后的发育做出预测,所以超声诊断不能等同于临床诊断。产前超声检查的思路1.产前超声检查的层次2.系统产前超声检查时机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适应症4.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告知5.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项目6.系统产前超声检查顺序7.系统产前超声检查规范(质量控制)产前超声检查规范 -四个 1.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对胎儿进
2、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 2.常规产前超声检查:除要求要完成第一个层次的检查内容,还应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粗略的观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于妊娠 18-24周应诊断的致死性畸形包括 6大畸形 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中孕 11-14孕周及 18-24孕周进行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对超声医生、仪器设备、检查所需的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时孕周大小均有较严格要求; 4.针对性超声检查:包括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通常要在前三种检查的基础上才开展,针对某一特殊要求货目的进行详细检查。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 1.早孕期超声检查(孕 13 6周以内) 2.中、晚期超声检查 3.有限产前超声检查超声检查分级 -三个 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 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中晚期妊娠胎儿超声检查(即超声产前筛查),主要在妊娠 16-24周进行 级产前超声检查:包括中晚期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和针对性超声检查产前超声检查的时机 产前超声检查的 3个重要时间段为 11-13+6孕周、 20-24孕周、 28-34孕周。切面9个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