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2008年 3月原则l 认真执行乳腺癌筛查项目的相关技术方案 .l 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做好筛查工作 .l 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目标l 1.提高癌症的早期诊断率及早期治疗率;l 2.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l 3.普及乳腺癌预防知识,提高群众防癌意识和自查能力 .l 4.培训技术队伍 ,提高技术队伍水平;l 5.完善筛查及早诊早治方案 ,提高筛查效率 .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l 中央财政将对早诊早治项目防治措施中的筛查、人员培训等工作给予补助 .2007年乳腺癌筛查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省份基本情况 需方 补 助 能力建 设 工作 经费合 计筛查点筛查 人数诊 断性
2、检查人数筛查 (20元/人)诊 断性检查(100元/人)补 助 经费小计综 合分析及信息系统(3万元/点)人 员 培训125元 /人天*40人*4天补 助 经费小计追踪病情(0.5万元/点)健康促进(1.5万元/点)补 助 经费小计天津 2 20000 2000 40 20 60 6 4 10 0.4 3 3 73 报帐程序l 实施项目的医院对筛查的人群完成检查后,应将患者的检查结果复印件提交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l 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每例患者的检查结果及检查费用进行审核。l 审核合格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标准拨付医院补助资金。 经费管理l 1.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经费要按照 中央补
3、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社 200424号)执行,专款专用。l 2.筛查补助经费要严格执行补助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支付。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 .l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l 4.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公示享受早诊早治项目筛查的人员范围,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信息安全及档案管理l (一)承担项目任务的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妥善保存项目中每位被检者的病案资料(病历、医嘱、各项检查结果、病程记录、处方、费用清单等)以备查验。做到一人一档,保证各
4、项数据准确可靠。l (二)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并将总结材料按规定逐级上报到国家级技术指导单位。组织管理l (一)本项目的组织管理由卫生部统一领导,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计划任务安排,落实工作经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l (二)成立各分项目的国家级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其中,中国抗癌协会负责乳腺癌筛查项目。国家级技术支持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国家级癌症早诊早治 /筛查专家组 .组织管理l (三)各省市明确相应省市技术支持单位。各项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由主管领导牵头,组成癌症早诊早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群众发动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定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l (四)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在省市技术支持单位指导下开展工作,需要时省市技术支持单位可直接承担项目中的某些工作任务。l (五)国家级专家组会同各省(市)专家组采取办培训班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各项目县市区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