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竹 July 22, 2010,智慧財產權在德國及歐洲之佈局與保護,Patentanwalt john H.C. Liujohnliu.de,2,新竹 July 22, 2010,2. 智慧財產權在德國及歐洲之佈局與保護為什麼要申請商標與專利如何決定要申請那一種商標與專利自己的商標被搶註了,怎麼辦在德國參展,被告侵權如何應付要告人侵權時應注意事項歐盟邊境保護制度簡介(海關扣押),內容,3,新竹 July 22, 2010,21. 為什麼要申請商標與專利,專利 = 財富獨占市場 利潤獨大打擊競爭 保有市場 公司主管沒有專利/商標概念 = 沒有現代化的經營概念被控侵權之結果: 不得銷售 -
2、例如展覽會下架 及 赔償損失 - 營利全賠,4,新竹 July 22, 2010,21. 為什麼要申請商標與專利,公司主管沒有專利/商標概念 = 沒有現代化的經營概念被控侵權之結果: 不得銷售 - 例如展覽會下架 及 赔償損失 - 營利全賠,5,新竹 July 22, 2010,21. 為什麼要申請商標與專利,公司主管沒有專利/商標概念 = 沒有現代化的經營概念被控侵權之結果: 不得銷售 - 例如展覽會下架 及 赔償損失 - 營利全賠,Faber-Castell,6,新竹 July 22, 2010,21. 為什麼要申請商標與專利,公司主管沒有專利/商標概念 = 沒有現代化的經營概念被控侵權之
3、結果: 不得銷售 - 例如展覽會下架 及 赔償損失 - 營利全賠,7,新竹 July 22, 2010,22. 如何決定要申請那一種商標與專利專利:- 以產品之銷售地為主要考量- 產品銷售到歐洲單一國或多國 跨國公司可考慮由總公司或海外分公司提出申請商標:- 宜申請多國保護,8,新竹 July 22, 2010,23.商標被搶註時,231. 和平解決辦法 轉讓 洽購232. 法律解決辦法- 提註銷申請,9,新竹 July 22, 2010,如何善用專利- 禁止競爭者- 禁止仿冒者 收取授權金 交換使用,新竹 July 22, 2010,10,專利侵權訴訟Patent Litigation,11
4、,新竹 July 22, 2010,德國的IP訴訟系統,專利律師,一般律師,侵權訴訟,專利無效訴訟,代理人資格,聯邦最高法院Bundesgerichtshof,邦法院 Landgericht,高等邦法院Oberlandsgericht,專利局,聯邦專利法院Bundespatentgericht,地方法院 Amtsgericht,聯邦最高法院Bundesgerichtshof,一般律師,專利律師,一般律師,專利律師,專利律師,聯邦最高法院 特許律師,聯邦最高法院 特許律師,新竹 July 22, 2010,12,Difference between European and German Pat
5、ent Attorney德國代理人的職務,Official Title: European Patent AttorneyJob Competence: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ve before EPOQualifications:EQE,Official Title: - Patent Attorney European Trademark & Design AttorneyJob Competence:Professional Representative before German Patent & Trademark Office before Europea
6、n Trademark Office (Alicante) before International Trademark Office (WIPO) before European Design Office (Alicante) before International Design Office (WIPO)Qualifications: Patent Attorney Examination Rules,US Patent Agent,US Patent Attorney,DE PatentanwaltRechtsanwalt,13,新竹 July 22, 2010,處理侵權訴訟之團隊,
7、專利律師,一般律師,+,缺一不可,新竹 July 22, 2010,14,歐盟發明專利,德國發明專利,邦中級法院(確認之訴),德國新型專利,試圖和解,提專利無效訴訟,以战逼和,特徵分析,有效性期限, 地區, 年費,德國新式樣專利,歐盟新式樣專利,和解,德國聯邦專利法院(審專利無效),24. 專利侵權訴訟 流程圖(被告時),新竹 July 22, 2010,15,歐盟發明專利,德國發明專利,邦中級法院(侵權訴訟),德國新型專利,申請臨時禁制令,簽約/繳權利金,警告函,檢索,特徵分析,有效性期限, 地區, 年費,德國新式樣專利,歐盟新式樣專利,禁止銷售,25. 專利侵權訴訟 流程圖(告方),要求查
8、帳簿,新竹 July 22, 2010,16,從德国最近判決談专利地痞,2009年2月27日, 德國曼海姆高等法院(Landgericht Mannheim)判決(案號 Az 7O94/08)台灣某大電子公司因間接侵權須負責賠償損失。其中与被告有関之判決主文如下:1) 2002年4月13日起至2007年6月8日止, 被告方對其侵權行為應付予告方相當之補償金。2) 被告方自2007年6月9日以後之侵權行為,應賠償告方之一切損失。3)反告(Widerklage)予以駁回。根據法官的意見:非從事生產或銷售事業的專利行政公司,基本上有權力禁止第三者侵權。至於他嚐試著要求侵權者付權利金,係專利系統當中所
9、包含之法律以及經濟制度的一部份,原則上不被認為係故意刁難或濫用權力。,17,新竹 July 22, 2010,Zollbeschlagnahme,海關扣押,新竹 July 22, 2010,18,執行歐洲邊境管制(邊境保護)之先決條件,根據歐盟第1383/2003號法令第一條規定, 海關執行暫不放行 (以下簡稱扣押) 之先決條件是 (i) 必須是有侵權嫌疑或是非法製造之貨品, 且 (ii) 當此貨品輸入, 輸出或輸出再輸入歐盟關稅領域時。,新竹 July 22, 2010,19,可被扣押貨品之定義,倣冒商品“ - 係指 (i) 未經歐盟商標所有權人之同意而使用該商標之商品(包括包裝), 或者使
10、用與該商標類同而難以分辨之標示 (ii) 如 (i) 項內所指之標示物(包含掛條, 掛牌, 貼紙,目錄, 說明書及保証書) (iii) 與 (i) 項內所指之倣製品之包裝。非法製品“ - 尤其是指侵犯到著作權或其相關之法規或是歐盟新式樣專利(設計專利)而複製或倣製之商品.意即未被授權或未繳付權利金之商品.經智慧財產權人提出申請海關扣押之商品,新竹 July 22, 2010,20,權利所有權者“ 定義,(i)擁有商標, 著作權或其相關之權利, 新式樣專利, 發明專利, 額外保護証件(藥劑品), 植物種類保護, 產品原產地, 受保護之地理標誌等 (ii) 被授權人以及其代理人。,新竹 July
11、22, 2010,21,填表申請,(1)期限1年, 可延長/失權時應立即通知原始受理海關單位 (2)1.通知歐盟各會員國單位 2.若延期由原受理海關通知會員 3.申請人應負責將批准之裁定書以及所有有關之文件資料,包括翻譯,一併送達各會員國.亦可申請由原始受理海關代為送達 4.若各會員國仍舊须要其他資料,申請人亦應送達。Art.8(2),批准(30天內Art.5(7),是,否,(1)各會員國智財權所有權人均可(2)向受理海關申請(3)若有電子系統則電子送件(4)歐盟智財權 多國海關扣押. Art.5,(1)聲明負法律責任及費用(2)申請多國扣押時,翻譯文件及翻譯費 . Art.6,申請延長期限時
12、以上規定 (Art.5.Art.6) 仍適用. Art.7,假若表格資料提供不詳, 海關可裁定不受理, 併列述理由通知申請人, 同時須告訴申請人的法律救濟方法。 待資料齊全後才可重新送件申請 Art.5(8),申請生效日期以原始受理單位批准當日算起. 在其他會員國則以文件及翻譯 (按照Art.8(2)3EGVO規定) 送齊時開始生效 . Art.8(3) EGVO,扣押,新竹 July 22, 2010,22,扣押,海關自行扣押,(1)立即通知原始受理海關單位(2)原始受理海關單位應立即通知申請人以及貨主或收貨人並告知數量以及貨品種類 (3)1.通告申請人收貨人及出貨人之姓名及地址,貨主及貨品
13、之原產地或輸出地(3)2.查勘被扣押貨品,以確定其是否為侵權貨品(3)3取樣測驗,原申請人承擔法律責任及費用 Art.9,3 天內補申請扣押Art.4(1),是,否,放行,是,申請扣押,否,申請人10天 (易腐壞物3天) 內 回覆,否,是,同意銷毀,銷毀,是,否,新竹 July 22, 2010,23,貨主/收貨人異議,放行,侵權訴訟程序,否,是,銷毀,3天/10天內智財權人回覆己提出法律程序,貨主繳交保証金並符合所有海關之規定,是,智財權人保証措施被許可,否,Art.14(1),Art.13(1),否,繼續扣押,否,是,是,Art.14(1),Art.11(1),假若貨主或收貨人對於銷毀該貨
14、品之書面同意書, 未在上述期限內明確拒絕, 則視同已同意銷毀貨品。 上述期限, 必要時可再延長10天。Art.11(1),新竹 July 22, 2010,24,填表申請,有效期1年,可延長 - 142a(6)S1,批准(30天內Art.5(7),是,否,假若表格資料提供不詳, 海關可裁定不受理, 併列述理由通知申請人, 同時須告訴申請人的法律救濟方法。 待資料齊全後才可重新送件申請 Art.5(8),通知全德國海關及申請人,扣押,交保證金,新竹 July 22, 2010,25,貨主/收貨人, 2週內異議,放行,侵權訴訟程序,否,是,銷毀,Art.11 EGVO申請簡易銷毀,否,否,繼續扣押
15、,否,是,142a(3) PatG,通知申請人 - 142a(4)S1,申請人2週內回覆,申請人撤回申請,142a(4)S3,申請人已提告,但未定,則扣押期限最多只能再延長2週.逾此期限, 海關必須將貨物放行。- 142a(4)S3-1HS,10天/3天之內,一搬扣押程序,是,1.若申請人撤回申請, 海關應立即中止扣押2.若申請人要保持扣押且出示法院之裁決令, 則海關應執行相關之措施, 即繼續扣押。142a(4)S2,新竹 July 22, 2010,26,扣押,通知申請人及收貨人或貨主 - 142a(2)S1 ; 以及貨品之來源,數量,儲放地,收貨人姓名及地址- 142a(2)S2,申請人10天(易腐壞物3天)內提出,否,是,假若貨主或收貨人對於銷毀該貨品之書面同意書, 未在上述期限內明確拒絕, 則視同已同意銷毀貨品。上述期限, 必要時可再延長10天.-142b(3),否,是,否,收貨人或貨主10天/3天內提出異議,銷毀,銷毀貨品之簡化程序142bPatG,申請銷毀貨品之簡化程序142b(2)PatG,142b (3),142b (3),142b (4),一搬扣押程序,新竹 July 22, 2010,27,謝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