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副标题样式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994年 2月 26日国务院第 149号发布 自 1994年 9月 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的宗旨、概念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医疗机构的概念: 医疗机构是指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体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2医疗机构的类别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 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 (镇 )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
2、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7)村卫生室 (所 ); (8)急救中心、急救站;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疾病防治院 (所、站 ); (11)护理院 (站 ); (12)其他诊疗机构。3医院的概念 医院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具备相应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通过医务人员的集体协作,对住院病人或门诊病人实行诊疗活动,达到防病治病、保障人体健康的医疗机构。4医院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一)依所有制形式,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医院、集体所有制医院、股份合作制医院及个体医院; (二)依医院规模、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区域,可以分为一级医院、
3、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三)按隶属关系,可分为地方医院、军队医院、企业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四) 根据收治病人的范围,分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两大类5医院的分类 根据收治病人的范围,分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两大类: 综合医院是指设有一定数量的病床,划分内、外、妇、儿、中医、五官等专科,配备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门和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的医疗机构。在我国医院总数中占 80%。 专科医院是指为医疗某些特种疾病而设立的单科性医疗机构。包括: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眼耳鼻喉科医院、胸科医院、骨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10多种。
4、中医医院和儿童医院,由于其有较完全的分科,可视为特殊类型的综合医院。 6医院分级标准 根据医院的功能和任务,将医院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 3个级别。 其划分标准是: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属初级卫生保健机构。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7医院分等标准 由临床、医技、教学、科研及护理等部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技术质量所组成,是对医院医疗技术质量和医院学术水平的评价依据。 我国医院共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医院各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8第三章 登记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 1年的,视为歇业。 9第四章 执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