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根 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 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 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 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
2、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 5 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 注册会 计师协会( 简称 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月 28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
3、天 8:00 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 1年 1 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市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 网报系统中有关各市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简称 省注协) 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
4、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 8 月 15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市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
5、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 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 2013 128 号)规定,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 92 元。报名发票在报名所在市注协领取,领取时间到2018年 12月 31 日截止。 3. 交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28日 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 8 月 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
6、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 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 6 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专业阶段考试( 2018 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综合阶段考试( 2018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 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 输
7、入法、谷歌拼音 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8 年 8 月 25 日 08: 30 12: 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 00 17: 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8年 10月 13 日 08: 30 11: 00 审计 13: 00 15: 30 财务成本管理 17: 30 19: 30 经济法 2018年 10月 14 日 08: 30 11: 30 会计 13: 30 15: 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 30 19: 30 税法 (二)
8、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设区市。 综合阶段考试江苏考区地点安排在南京市。 (三)南京、苏州、镇江、泰州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部分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 2018 年南京、苏州、镇江、泰州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 2018年 10 月 14 日 08:30 11:30、 13:30 16: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相关考 区涉及的考生可在 5 月 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9、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专业阶段考试( 2018 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综合阶段考试( 2018 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 6 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8 月 6 日至 22 日期间(每天 8:00 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9 月 17 日至 9 月 30 日、 10 月 8日至 10 月 10 日期间(每天 8:00 20:0
1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电话 全省共设 13个现场资格审核点。 1南京考区:南京市北京西路 2-2 号 406 室(南京教会 4 楼),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电话: 025-83300391、 83312996。 2无锡考区:无锡市蠡湖大道 309 号,无锡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无锡建发公司大院 3号楼,蠡湖大道和隐秀路转角处);咨询电话:0510-82733696。 3徐州考区: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 A 区 609室,徐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 0516-83702451; 83750788。 4常州考区: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 1259-2 号(奥体明都国
11、际饭店东侧)六楼,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电话 0519-86600330,86623905。 5苏州考区:苏州市人民路 905 号 4 楼,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 0512-65231908、 65243075。 6南通考区:南通市青年西路 192 号,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 2 号楼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0513-83534666、 83534661。 7连云港考区:连云港市海连中路 99 号市财政局 306 室,连云港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 0518-85507760、 85507570。 8淮安考区:淮安市健康东路 65 号市财政局 412 室,淮安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
12、心;咨询电话: 0517-83168382、 83168208。 9盐城考区:盐城市世纪大道 15 号行政中心 B 座 1346 室,盐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 0515-80501346、 80501348。 10扬州考区:扬州市扬子江北路 471 号财会服务中心 4 号楼210 室,扬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514-80597120。 11镇江考区:镇江市南山路 61 号国投商务广场 A楼 14 层,镇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 0511-84439027、 84439117。 12泰州考区:泰州市海陵南路 302 号泰州市财政局 411 室;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
13、会;咨询电话: 0523-86888060。 13宿迁考区:宿迁市人民大道 1 号财政大厦 501 室,宿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电话: 0527-84363071。 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305967。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 12 月 中旬 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 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 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 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
14、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市注协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 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市注协申领。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江苏省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
15、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 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 http:/)。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 5个工作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 http:/)和江苏省注协( http:/)将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和网报系统( http: /)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 或拨打江苏省注协电话 025-83305967(工作日 8:30-18:00)。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 010-88250110(工作日 8:00 12:00, 13:00 17:00)或咨询省注协 025-83305967(工作日 8:30 12:00, 14:0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