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 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 XXX 出资设立 XXXXXX 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XXX 有限公司第四条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 XXX 街 XX 号 X 栋 X 层 X 号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XX 万元人民
2、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日期XXX XX 万元 货币 XXXX 年 XX 月 XX日出资期限: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分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 XX 年内缴足。第五章 股东的职权第八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九条 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
3、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专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公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六章 执行董事的产生办法、职权第十条 执行董事的产生办法。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
4、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公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七章 经理的产生办法及职权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十三条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
5、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章 监事的产生办法、职权第十四条 监事的产生办法。公司设监事 1 人,由股东任命。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五条 监事的职权。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
6、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或 XXX)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第十七条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一)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二)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三)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公司向其他
7、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提保,由股东作出决议。第二十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决定。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十一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
8、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签字:XXXX 年 XX 月 XX 日XXXXXX 有限公司任 命 书一、任命 XXX(住所: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为执行董事。二、任命 XXX(住所: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为法定代表人。三、任命 XXX(住所: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为监事。经审查,上述任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任职条件。出资人本人亲笔签字(盖章)确认,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出资人签字:XXXX 年 XX月 XX 日XXXX 有限公司聘 任 书聘任 XXX 同志为公司经理;聘任 XXX 同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审查,上述任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任职条件。执行董事本人亲笔签字(盖章)确认,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执行董事签字:XXXX 年 XX 月XX 日承 诺 书XXX 市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人承诺: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投资人 XXX 承诺只设立一家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XXXXXX 有限公司。若因此发生一切事情,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出资人:X 年 X 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