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京市昌平区农业产业政策实施细则 主责单位:昌平区农业局 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 2016 年 7 月 2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不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促进了 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 为贯彻落实 昌政发【 2016】9 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 化 发展的意见, 昌平区农业局、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结合昌平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认真研究, 特制定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 发展的意 见 实施细则 ,供 昌平区户籍农民;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
2、昌平登记注册、纳税以及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农业企业参照执行。 3 目 录 1、昌平区草莓种苗补贴实施细则 2、昌平区草莓生产用农药补贴实施细则 3、昌平区生物菌剂补贴实施细则 4、昌平区草莓、蔬菜土壤消毒补贴实施细则 5、昌平区草莓立体基质栽培补贴实施细则 6、昌平区温室草莓半基质栽培补贴实施细则 7、昌平区温室草莓后墙壁挂式栽培补贴实施细则 8、昌平区草莓、蔬菜基质更新补贴实施细 则 9、昌平区温室高架草莓套种食用菌补贴实施标准 10、昌平区草莓生产用授粉蜜蜂补贴实施细则 11、昌平区菜田补贴实施细则 12、昌平区改造老旧日光温室实施细则 13、昌平区高效节水补贴实施细则 14、昌平区蔬菜、
3、草莓温室棚膜补贴实施细则 15、昌平区温室葡萄与草莓立体栽培套种补贴实施细则 16、昌平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资金补贴实施细则 17、昌平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补贴实施细则 18、昌平区国补农业机械补贴实施细则 以上 1-10项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1-18项由农业局负责解释。 4 昌 平区草莓种苗补贴实施细则 一 、扶持范围和政策 昌平区户籍农民;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昌平登记注册、纳税以及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农业企业, 种植草莓,每栋 400m (50m*8m)标准日光温室按 5000 株种苗的数量进行补贴,每株种苗补贴 0.5元,每栋标准日光温
4、室最多补贴 2500 元。 二、补贴工作流程 1.草莓定植完成后,各村草莓种植户(村民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向村委会申报日光温室草莓种植数量(按50*8规格核算),由村委会进行汇总,上报镇主管部门。 2.种植草莓的企业(具 有一定种植规模)直接将草莓种植情况上报镇主管部门。 3.镇主管部门对各村、企业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后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4.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验收核实后, 由 镇政府、 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无异议后,区农业服务中心形成补贴意见报区政府, 形成补贴意见报区政府,经区主管领导同意,由区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各镇负责向企业和农户进行资
5、金兑现。 三、种植申请具体上报时间每年的 6 月 -8 月,验收时间为每年的 9 月 1 日 -10月 30 日止。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9746004) 附件: 1、昌平区草莓定植种苗补助申请表 2、昌平区 20xx 年草莓种苗定植验收汇总表 3、昌平区 20xx-20xx 年度草莓种植验收单 5 昌平区草莓、蔬菜生产用农药补贴实施细则 一、 扶持 范围和 政策 对昌平区户籍农民;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昌平登记注册、纳税以及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农业企业, 种植草莓、蔬菜等使用农药实施补贴,凡到指定地点购买允许
6、使用的农药,按照农药价格的50%给予补贴 ;种植草莓、蔬菜按照有关要求使用生物农药,补贴最高不超过农药 价格的 80%。 二、 补贴工作流程 1、 为了减少病虫害造成的草莓产量损失,保证草莓的质量安全,减轻农户防治病虫害的负担,农户在合理用药范围内到指定农资连锁经营店凭补贴本(卡)购买农药直接享受 50%补贴。 2、 草莓专用农资补贴分 四 项: 土壤消毒剂正肥丹(石灰氮),每棚可按照补贴后价格购买 2 袋 ( 40公斤 ) ; 生物熏蒸器、黄板 : 每棚可按照补贴后价格购买 生物熏蒸器 5 个,黄板 30张; 草莓生产用农药,农户可按照销售价格的 50%购买专用农药,每棚享受补贴最高限 30
7、0 元。 生物农药补贴: 为保障我区农业生产食品安全, 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今年我区新增生物农药补贴品种如下:苦参碱、氨基寡糖素、寡雄腐霉、枯草芽孢杆菌、苏云金杆菌、除虫菊素、印楝素。 生物农药补贴标准按市场销售价格的 80%予以补贴,每栋标准 日光 温室补贴金额为最高 600 元。育苗地按每亩折合一栋温室计算。 6 3、 草莓种植户和企业需填报昌平区草莓种植情况调查表 、昌平草莓质量安全承诺书 并上报至镇农业主管部门,镇农业主管部门填报昌平区草莓种植情况调查汇总 表 并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区农服中心根据上报计划下发草莓生产用农资补贴本,补贴工作 由区 推广中心(植物医院 )具体实施 。
8、三、 农资补贴本办理时间为每年的 5月 15日起 -6月 15日止, 7 月 1 日起新补贴本开始使用。 四、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9746004) 附件: 1、昌平区草莓种植情况调查表 2、昌平区草莓种植情况调查汇总表 3、昌平草莓质量安全承诺书 7 昌平区 草莓、蔬菜 生物菌剂补贴实施细则 一、 扶持 范围和 政策 对种植草莓、 蔬菜的 昌平区户籍农民;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昌平登记注册、纳税以及吸纳本地劳动力就 业的农业企业,为克服草莓、 蔬菜 连作障碍, 给予实物补贴生物菌剂每栋温室大棚( 50*8米 )8
9、0公斤。 二、 补贴工作流程 生物菌剂每栋 温室大棚 给予 80公斤 实物补贴。草莓种植户和企业需 将种植计划 上报至镇农业主管部门,镇农业主管部门填报 生物菌剂申请表 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区农服中心根据上报温室数量进行公开招标, 由区土肥站根据调查情况以实物形式组织肥料发放。 三、具体上报时间为每年的 5 月 15日起 -6 月 15日止。 四、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9746004) 附件: 生物菌剂申请 表 8 昌平区草莓 、蔬菜土壤消毒补贴 实施细则 一、 扶持 范围和 政策 对昌平区户籍农民;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
10、济组织;在昌平登记注册、纳税以及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农业企业, 种植草莓、蔬菜使用石灰氮、氯化苦对土壤进行化学消毒(须聘用有资质专业公司实施) ,给予消毒费用 50%的补贴 。 二、补贴工作流程 1.土壤消毒必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作业,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 2.各村草莓 、蔬菜 种植户向村委会提交昌平区草莓 、蔬菜 种植温室土壤消毒补助申请表,由村委会进行汇 总、公示,公示期为 7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主管部门;企业种植户(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直接将昌平区草莓 、蔬菜 种植温室土壤消毒补助申请表上报镇主管部门;草莓 、蔬菜 种植户和企业必须同时上报有消毒资质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和消毒企业资质
11、证明复印件。 3.镇主管部门对各村、企业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填写昌平区草莓 、蔬菜 种植温室土壤消毒补助汇总表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4.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验收核实后,由 镇政府、 村委会进行汇总 、公示,公示期为 7天,无异议后, 区农业服务中心形成补贴意见报区政府,经区主管领导同意,由区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各镇负责向企业和农户进行资金兑现。 三、具体上报时间为每年的 8 月 1 日起 -10 月 30日止。 四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69746004) 附件: 1、 昌平区草莓 、蔬菜 种植温室土壤消毒补助申请表 2、
12、 昌平区草莓 、蔬菜 种植温室土壤消毒补助汇总表 9 昌平区草莓 立体基质栽培 补贴政策 实施细则 一、 扶持 范围和 政策 对昌平区户籍农民;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昌平登记注册、纳税以及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农业企业, 经 申报批准在日光温室使用立体基质栽培方式种植草莓,按照主管部门架式标准要求建造立体栽培架,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栋 8000 元,使用其它材质建造立体栽培架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栋 4000 元;配套其他辅助材料及营养液供给系统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栋3000 元 ;使用栽培基质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栋 8000 元, 使用营养液补助每栋每年 1000 元。
13、 二、补贴工作流程 1.使用立体基质栽培方式种植草莓的自愿申请此项补助,自愿按照相关要求运作经营,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2.申请使用立体基质栽培方式的草莓种植户(村民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 社)需向村委会提交昌平区草莓立体基质栽培补助申请表,并由村委会上报镇主管部门。 3.申请使用立体基质栽培方式种植草莓的企业(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直接将昌平区草莓立体基质栽培补助申请表上报镇主管部门。 4.镇主管部门对各村、企业上报的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填写昌平区草莓立体基质栽培补助汇总表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 5.区农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纳入补助范围。 6.按照农业服务中心架式要求标准建造使用的,区农业服务中心
1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形成验收小组,验收核实后,由镇政府、 村委会进行汇总 、公示,公示期为 7天,无 异议后,区农业服务中心形成补贴意见报区政府,经区主管领导同意,由区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各镇负责向企业和农户进行资金兑现。 10 三、申请具体上报时间为每年的 9 月 1日起 -10 月 30日止,验收时间为 1 月 -3 月。 四 、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69746004) 附件: 1、昌平区 20xx 年草莓立体基质栽培建设申请表 2、昌平区 20xx 年草莓立体基质栽培建设申请汇总表 3、昌平区 20xx 年草莓立体基质栽培补助验收表 4、昌平区 20xx 年草莓立体基质栽培验收表 5、昌平区 20xx 年草莓立体基质栽培补贴资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