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甲 方:乙 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将位于 的门面房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二、租赁期限为 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以后的租金随市场价而定。三、租赁期间,乙方因业务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租于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四、租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1 个月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五、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六、租赁期间,乙方的一切安全问题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水、电费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七、租期满间,乙方不能损坏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