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甲方:xxxx 有限公司乙方:张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一、乙方车辆基本情况:车型: 车牌号 :二、租用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共计 12 个 月。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租金为每月 元。三、租车用途:用于办公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保险和维修费由乙方承担。(二)甲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三)甲方不承担在租赁车辆期间的第三方责任。(四)租赁期间车辆使用权归甲方。五、违约责任(一)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二)乙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租车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甲方车辆,给甲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乙方赔偿。(三)甲方无故辞退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 乙方:2018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