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促销员上岗协议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促销员上岗需由厂家负责人签字担保。促销员因为个人原因对企业造成损失且找不到责任人的由厂家责任人承担后果。第三条 促销员上岗前需到指定防疫部门办理健康证,否则不予办理上岗手续。第四条促销员上岗需缴纳 100 元个人押金,上岗时间必须年满三个月,且在工作过程中,如本人无较大工作违纪及失误的情况发生,押金待正常离岗一个月后全部返还。第五条 促销员工装、工牌费由厂家负责购买,工装使用权归属厂家,但不予退换。第六条促销员必须使用商场配备的更衣柜,每个更衣柜每月缴纳使用费 5 元,半年一交,促销员对更衣柜有使用权
2、。如工作时间不满半年,其费用不退还。第七条 商品厂家每月交纳商场对其促销员的管理费 50 元,费用以帐扣形式支付。第八条 促销员应于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其组长及厂家提出辞职请求。第九条 促销员辞职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部门负责人及厂家负责人签署意见审批。第十条 促销员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负责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第十一条 商品厂家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发放促销员当月工资。第十二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第十三条:商品厂家须按月发放促销员工资,如延期发放,商场将采取帐扣形式支付发放促销员工资。厂家负责人签字: 促销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