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串户路硬化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坪山乡佛顶山村串户路硬化工程发包给乙方实施,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协议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佛顶山村。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佛顶山村。三、建设工期:2018 年 7 月 2 日-2018 年 10 月 1 日。四、承包方 式 及 合 同 价 款 : 该 串 户 路 工 程 所 需 砂 子 和 水 泥 由甲 方 负 责 提 供 并 运 输 至 货 车 一 次 性 能 达 到 的 位 置 。 乙 方 负 责 硬 化及 硬 化 所 需 倒 运 工 作 , 厚 度 为 8cm、 15cm 的 硬 化 单
2、价 均 为 18 元/(含税) 。工程总量及工程总价按照最终验收数量为准。四、建设要求:(一)所有的串户路建设必须由群众投工投劳将路面平整或将堡坎、护坡砌好后乙方再硬化,对群众不愿投工投劳的,乙方不得实施;(二)串户路宽度不足 1.5m 的道路由群众自行开挖至 1.5m 的宽度后硬化,群众不愿开挖或因地理条件不允许,乙方根据实际宽度进行硬化施工;(二)现有道路在 2m 以下的,按照 1.5m 宽度硬化,厚度为 8cm。现有道路在 2m 以上、3.5m 以下的按实际宽度硬化,厚度为15cm;(三)所有串户路最宽的宽度不能超过 3.5m,急弯处可2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拓宽,拓宽部分须得到村攻坚队现场确
3、定;(四)串户路宽度超过 1.5m 以上的道路只能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硬化,在乙方进场施工期间新开挖的宽度一律不得硬化;(五)对于偏远户、单独户,串户路每户总价金额不能超过两万元(含水泥、砂子和人工费等) ,超出总价金额两万元后的费用由群众自行自愿补足,若群众不愿补足,乙方不得实施;(六)在串户路施工中,乙方须选择最优的路线进行施工,原则上选择离村民院坝最近距离的串户路进行硬化,对村民擅自要求更换路线增加工程量等相关不合理的情形,乙方不得实施;(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建设要求进行施工,临时工程由村攻坚队现场确定后方可实施,未经村攻坚队现场确定的超出部分工程量甲方不予计算;(八)甲方根据工程量核算
4、给乙方所需的水泥、砂子等物资基准用量,乙方须按照 C20 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好工程质量,并妥善保管好水泥、砂子等物资,乙方若未能保管好水泥、砂子等物资,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对工程进行验收,经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待县项目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扣除工程款的 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扣除时间为一年) 。资金未到达甲方账户前,乙方本人和乙方不得变相唆使施工人员无理索要工程款。3七、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工程完工后,经乙方申请,甲方需在 30日之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资金到位后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扣除 10%的工程质保金、质保金扣除时间为一年) ;各包组干部负责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参与串户路相关建设,负责配合乙方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纠纷和矛盾,负责监管乙方工程进度和质量,收集施工资料。乙方责任和义务:施工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在建工程被损坏,由乙方进行修复;乙方需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内容,每超期一天,乙方应支付工程总造价 3%的违约金给甲方。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