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科院声学所研究生管理工作规程一新生入学报到:硕士生每年 9 月初,在研究生院;博士生每年 9 月初在声学所。二报到手续:填写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卡片、签定协议书、办理研究生证。三制定培养计划:在研究生入学后 1 个月内,由导师完成。四入所教育:每年 9 月由人教处组织进行。五课程学习:硕士研究生:按研究生院选课要求和我所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集中学习一年。博士研究生:英语、政治和专业课均应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之前修完。六开题报告:硕士生应在进入课题后半年内完成,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三个学期内完成。七中期考核: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发出通知,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在研究生入学后第 2 学年第 2 学
2、期初进行。八评审研究生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和其他冠名奖学金:每年 5 月份由人教处组织进行。九硕博连读生转博:每年 6 月由实验室主任组织进行,研究生填写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查表(二) 。十学位论文工作:硕士生应不少于一年半,博士生应不少于两年,一般应在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在答辩前一个月送有关专家评阅。十一发表学术论文:在研究生答辩前,研究生应完成我所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发表论文数(以第一作者,国内外核心刊物) 。十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应在当年 5 月底前完成。论文完成应在答辩前 3 个月,答辩前 3-4 周送专家评阅,答辩前 1 周向人教处提出申请。导师要安排毕业生在研究室内部试讲。论文在答辩后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十三学位授予:每年 6 月下旬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申请学位者进行初审,提出拟授予学位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十四、毕业分配:每年 5 月底之前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6 月 10 日前上报就业计划表,7 月 10 日左右发放派遣证。十五毕业离所:应毕业学生自当年 9 月起做为延期毕业,研究生费用由课题组按全成本核算全部负担。夏季答辩毕业生及时办理离所,在离所前持“离所通知单”到所内各部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