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发放编号: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条例。1.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2. 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3. 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2救能力。4. 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2、工作。6. 安委会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 议 , 统 一 部 署 , 督 促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制 定 整 改 监 控 方 案 , 并 组 织 实施。7. 企业应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应当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对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特种作业。9.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10. 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
3、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或者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1. 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设置可靠的报警、通风装置和 安 全 标 志 等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 制 定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安 全 处 置 和 救 援 措施。12. 从事有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爆炸、中毒或者窒息等危险因素的作业,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13. 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对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
4、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14.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制3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15. 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进入车间、部门、仓库等了解安全生产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16.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17.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可以组织事故模拟演习。18. 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部门;
5、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19.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 24 小时内如实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急性中毒事故还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附加说明:本条例主要起草人:本条例审核人:本条例批准发布人:4安全目标管理规定目标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综合性管理的科学方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以现代化管理理论为指导, 体现了系统论和控制论的思想,能够体现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管理的有效性。我厂安全生
6、产目标实行自上而下和上下结合的方式。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环境。一、安全指标及扣罚规定1无火灾事故损失金额在 2000 元以内(含 2000 元,下同) ,按损失金额的 2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20005000 元,按损失金额的 4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5000 元以上,按损失金额的 60%罚事故责任部门;发生重大火灾的,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扣发责任部门全员年终安全奖。2无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一人,给予事故责任部门 2000
7、元的经济处罚;发生轻伤事故二人以上,给予事故责任部门 5000 元的经济处罚;发生重伤事故一人,给予事故责任部门 10000 元的经济处罚;重伤二人以上或死亡一人,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扣发责任部门全员年终安全奖。3无交通事故损失金额在 10002000 元(含 2000 元,下同) ,按损失金额的52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20005000 元,按损失金额的 3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500010000 元,按损失金额的 4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10000 元以上按损失金额的 60%罚事故责任部门;发生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扣发责任部门全
8、员年终安全奖。 4无治安、刑事、经济案件损失金额在 1000 元以内,按损失金额的 2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10003000 元(含 3000 元,下同) ,按损失金额的 4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在 30005000 元,按损失金额的 5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在 5000 元以上,按损失金额的 60%罚事故责任部门;发生重大治安、刑事、经济案件,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扣发责任部门全员年终安全奖。5无机械、电气设备事故损失金额在 2000 元(含 2000 元,下同)以内,按损失金额的 2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20005000 元,按损失金额的 40%罚事故责任部
9、门;损失金额在 5000 元以上,按损失金额的 50%罚事故责任部门。 发生重大机械、电气设备事故,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扣发责任部门全员年终安全奖。6无压力容器恶性事故损失金额在 2000 元(含 2000 元,下同)以内,按损失金额的 2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20005000 元,按损失金额的 4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 5000 元以上,按损失金额的 50%罚事故责任部门;发生重大压力容器恶性事故,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扣发责任部门全员年终安全奖。7消防设施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再次发生损坏、丢失,按价加倍处罚。8.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均不得参
10、加本年度的各类先进评比。二、要求61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目标明确。2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到位。3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章可循。4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布置安全防火工作。5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三同时”验收制度,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6坚持汇报制度,按时上报各种报表。7加大对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危险源的防范和检查,加强隐患的整改力度。附加说明: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本规定审核人:本规定批准发布人: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是厂内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下设安保职能部门及各部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在厂长(安委会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71.认真贯彻执行
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指示。2.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发动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错误倾向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经常性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3.制定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方案,制定重大的安全生产措施,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检查安保职能部门和各部门安全生产(防火)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听取汇总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 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并做出处理决定和防范整改措施。5.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6.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召开专
12、题会议进行研究处理,落实整改资金、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附加说明:本制度主要起草人:本制度审核人:本制度批准发布人:本制度发布日期8本制度实施日期岗位安全职责厂长(副厂长)安全职责厂 长 是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第 一 责 任 人 , 对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全 面 负 责。副厂长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分管的车间、科室、部门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91.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法 ,将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计划,做到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
13、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5.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6. 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安保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安保部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保卫
14、工作负主要责任。副部长协助部长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1. 在企业安委会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2. 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劳动保护和治安保卫制度,并组织实施。3.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通报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布置企业安全工作。104. 负责企业安保队伍的建设,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5. 组织落实厂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级安全教育。6.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组织制定安全、消防责任制度及消防训练计划;督促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7. 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安全检查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
15、改;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8.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国防军事教育。9. 加强对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企业内的治安管理及刑事案件侦破工作。10. 完成厂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安全干事职责安全干事对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1. 协助部门领导抓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 负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查处。3.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4. 负 责 安 全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 组 织 学 习 贯 彻 安 全 法 律 、 法 规 、 条例。5. 参与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施管理。6. 负 责 企 业 电 气 、 压 力 容 器 、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的 安 全 检 查 和 检 测 工作。7. 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消防干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