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堰塞湖灾毁公路应急抢通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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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附件 1金沙江堰塞湖灾毁公路应急抢通及灾后重建专项行动方案一、行动目的以国省干线为重点,全力抢通金沙江堰塞湖灾害受损公路,保障受灾乡镇村庄救灾物资和冬季生活物资运输。科学开展灾情评估和公路基础设施检测工作,对因灾受损的公路基础设施受损路段位置、受损里程、具体规模、灾害类型、灾损工点直接经济损失等进行统计分析,合理确定灾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恢复重建方案和技术标准,科学组织恢复重建。针对局部灾害频发路段(工点)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适当提高抗灾能力及交通保障能力。二、行动任务(一)全力做好公路抢通保通。1.继续抢通保通灾区损毁公路。重点关注进藏通道国道318 线,特别是金沙江大桥抢通保通工

2、作,派出专家组现场指导,尽快完成钢桥架设;加强钢桥的管护,在新桥建成前保障通行。2.进一步细化灾区公路保通方案,逐路、逐段落实公路保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尤其是救灾物资运输通道,确保“随断随抢、断能抢通” ,建立抢通保通长效机制。3.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公路气象预警。加- 2 -强现场安全监测,严防次生灾害发生。4.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受灾公路抢通保通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报。(二)迅速启动灾情评估。组织力量对受灾公路基础设施进行进一步摸排,特别是对受损桥梁安全进行全面检测和技术评估,对受损路段桥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进行统计分析。(三)科学开展灾后恢复重建。1.根据灾情评估情

3、况,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和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2.推进有关项目前期工作。3.根据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研究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纳入车购税计划中实施。4.科学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程建设。(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加强钢桥等应急和物资的管护,及时对钢桥构件丢失、损坏、变形和锈蚀等情况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按规定进行采购更新。(五)做好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加强以金沙江大桥钢桥架设工作为重点的灾毁公路抢通保通进展情况的跟踪和宣传,及时引导舆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抢险救灾精神,营造良好氛围。三、行动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分管部领导负责的部级- 3 -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金沙江堰塞湖灾毁

4、公路抢通保通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四川、云南、西藏省(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二)加强协同联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做好金沙江堰塞湖灾毁公路的抢通保通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切实保证公路通畅、群众安全出行。(三)加强跟踪指导协调。加强抢通保通、灾情评估和灾后重建方案制定等工作的跟踪指导和协调,确保在各工作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工作,必要时要派出专家赴现场指导,确保灾损公路尽快恢复。四、行动要求(一)2018 年 11 月底前基本完成国道抢通工作。(二)

5、2018 年 12 月组织专家开展相关检测和灾情评估工作。(三)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编制工作,3 月底前完成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四)2019 年 4 月研究将相关项目纳入车购税计划中予以安排。联系人及电话:部公路局 蔡小秋,010-65292747, 18888851793,010-65292222(传真),。- 4 -附件 2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一、行动目的完善在役公路桥梁防护设施,提升公路桥梁通行防护能力,降低车辆冲破桥梁护栏坠落的安全风险。全面把握现有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营安全现状,深入辨识主要风险

6、类型和风险致因,科学评估运营安全风险等级,分类处治,采取措施,提升现有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营安全水平,达到风险可控、防范有效、运行高效的目标。二、行动任务(一)对照标准,全面排查。按照交通运输部 2018 年 11 月 13 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 764 号)要求,对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公路安全生命防护 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 26 号,以下简称 技术指南)等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结合交通事故形态和

7、事故伤亡情况等,对在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建立基础数据库。- 5 -(二)深入分析,系统评估。对于排查出的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要结合桥梁结构、路线指标、交通工程设施设置、交通运行情况和交通事故特点等,组织开展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照技术指南、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有关方法,从线形指标、交通工程设施、车辆组成、交通流特征、路域环境、气候条件、路况水平、运营管理等方面辨识存在的主要运行安全风险类型和致因,评估安全风险等级,研究处治措施,建立处治台

8、账,确定处治重点。(三)科学施策,有序实施。对排查、评估结果和处治台账进行深入分析,结合现有专项工作,分轻重缓急,分不同处治措施制定整治方案,确定整治目标和任务,有序开展整治工作,逐步提升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保障能力。三、行动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部将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总体工作的指导协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有关单位共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协调解决过程中的问题。(二)加强技术指导。公路桥梁防护设施设置、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风险的排查辨识、评估处治需要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

9、多个专业综合、多个部门协作完成。为保- 6 -证工作实效,部委托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加强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撑。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加强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单位要深入现场,积极配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问题。(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任务台账,注重加强工作进度督查和工作效果评估总结。建立工作动态和信息跟踪报送制度,确定工作联络员,于 2018年 12 月 20 日前将排查情况、2019 年 5 月底前将评估结果和处治台账报部公路局。部将根据各地工

10、作实时进展,研究落实资金,适时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动态跟踪和技术指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四、行动要求(一)2018 年 12 月底前,组织开展公路桥梁护栏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行状况的全面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台账。(二)2019 年 5 月底前,各地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排查台账逐一进行辨识评估,研究处治措施,提出处治时序,估算资金需求,建立处治台账,明确处治重点。(三)部根据全国排查、评估结果,研究提出全国整治方案,确定完成时限,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各地根据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并下发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联系人及电话:部

11、公路局 李健,010- 7 -65292746,18410895809,010-65292276(传真),。- 8 -附件 3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一、行动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 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发挥人防物防技防对道路运输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导致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行动任务(一)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

12、一危” 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二)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有效避免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行为,大幅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运输安全事故。三、行动措施(一)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工作。1.迅速组织开展摸底统计和调研座谈。各省级交通运输- 9 -主管部门要按照部有关部署,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本地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 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安装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情况;组织有关运输企业开展座谈调研,深入了解运输企业安装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型号、性能、使用情况,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

13、护隔离设施的形式等,为专项行动开展打好基础。有关情况要按照部署及时上报。(二)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2.明确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配备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交办运2018 115 号)文件明确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要求,发布符合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供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安装,引导运输企业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监控装置,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品牌型号。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 两客一危” 运输企业安装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应当符合技术规范要求。3.严把新车前装准入关。新进入市

14、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 两客一危” 车辆应 当前装符合技术规 范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未前装的不得投入运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召集本辖区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两客一危” 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项宣贯布置会议,明确新购置车辆或更新车辆时,应当购买前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车辆。4.加快在用车辆视频监控的改造升级。要积极推动在用- 10 -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 车辆视频监 控装置的改造升级,指导运输企业积极联系运营服务商改造升级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2017 年以来发生较大等级以上事故的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和“两客一危 ”运

15、输企业,应当先行 为其运营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大型城市公共汽电车、长途客运车辆、重型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 12 吨及以上)应当优先改造升级。5.规范监控数据传输。要指导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平台技术要求(JT/T 1077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讯协议(JT/T 10782016)的要求,对原有视频监控装置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确保相关视频监控数据上传至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强化对相关车辆和驾驶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6.加强车辆运行监测。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使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要通过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重点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行车接打电话、超速行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实时预警提醒和自动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综合分析运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采集的违法违规数据,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严肃教育、处理违法违规多发的驾驶员,情节严重的及时调离驾驶岗位。要大力推广第三方动态监测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安全管理专业化解决方案,提升动态监控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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