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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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服务指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发布2018-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服务指南目 录一、办理要素. 3(一)事项名称.3(二)实施机构3(三)受理范围3(四)受理地点3(五)办理依据3(六)办件类型4(七)办理条件.4(八)申请材料4(九)办理时限4(十)收费标准与依据5(十一)咨询服务5二、办理流程5三、救济途径.5(一)投诉.5(二)行政复议.6(三)行政诉讼.7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实施机构。建设单位(3(受理范围。临沂市(四)受理地点。网上备案(五)办理依据。1.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月通过,2014 年 4月修订

2、)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2.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 10月通过,2016 年 7月修订)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月国务院令第 253号,2

3、017 年 7月 16日修订)第九条:“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山东省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2005 年 11月通过)第十一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六)办件类型。承诺件。(七)办理条件。(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

4、量标准,或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未有明显不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八)申请材料。无(9(办理时限。即办(十)收费标准与依据。不收费。(十一)咨询服务。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窗口咨询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环保局窗口。电话咨询号码:0539-8770

5、818。电子邮箱:。信函咨询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环保局窗口,邮编276000。二、办理流程由建设单位登陆临沂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注册、填报,备案结果在临沂市环保局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网址:http:/ 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1)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2)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2.投诉受理市环保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考核科负责对市环保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3.投诉处理(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

6、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4.投诉处理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 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 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5.投诉渠道市环保局窗口(相关科室)电话:0539-8770816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0539-8770075电子邮箱:信箱: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二)行政复议1. 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联系电话:0531-86106112(2)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8号,电话:0539-8771928(三)行政诉讼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832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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