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申请表(1) 医学部赴境外大学培养项目学生申请表 、 医学部学生申请境外大学培养项目汇总表 (初审提交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复审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申请者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该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须与纸质申请表信息及条形码编码完全一致。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应是无条件的邀请函或 PhD 录取通知书。仅以下条件性的邀
2、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 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1)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的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内容务必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以及其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 3 条) ,注明工作/ 学习语言,注明申请人外语水平情况并说明符合国外院校的要求,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2)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
3、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dent) ,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 3 条) ,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如因拟留学院校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的意向性录取通知,内容要求同上。(3)如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4)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
4、构合作奖学金渠道对邀请函/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规定执行。3、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证明、其他费用说明相关内容已体现在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中,此项材料可不再附。内容应包括:是否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额度)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4、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语言水平合格相关证明除在外方邀请函中注明外语水平符合外方的明确要求外(必要条件) ,应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以有效期内成绩为妥。参加雅思(学术类) 、托福、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
5、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B2 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 TestDaF12 分以上、法语 TEF541 分以上、TCF400 分以上、 DELFB2,意大利语 CELI3、CILSDue B2、PLIDA B2,西班牙语 TELEB2,日语达到二级(N2) ,韩语达到 TOPIK4 级。或参加相应语种“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如有已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但正式成绩单尚未寄到,可由学生本人在网上打印成绩,导师、院系签字盖章确认。如已参加
6、上述考试,但成绩未达上述要求但达到外方要求,务必在外方邀请函中注明外方的具体要求或通过外方组织专门面试达到认可条件,可先作为满足必要条件列入初审申请。未参加上述考试者,不具备我校该项目申请资格。仅以下情况可不提供托福、雅思、WSK 等外语语言水平考试成绩,需提供其他相应证明:(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语种一致)的,需提供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或外语专业第二学位人员需提供外语专业学位证书)(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的,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3)
7、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外方导师制定的详细学习/研究计划内容应包括:研究课题的名称,课题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的后续工作等。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交学习计划,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暂无确定外方导师,可由本校导师签字,本科生无导师者可由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签字。学习/研究计划须用外语撰写,篇幅须在 1000 字以上,参考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英语以外语种需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6、外方导师简历内容应包括:姓名、专业
8、、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以及近 5 年来的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内容简要,重点突出,篇幅以 1-2 页为宜,并注明信息来源。外方导师的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可由国内导师代为提供并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 “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7、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的各学习阶段成绩单,直至最近一学期。目前为我校硕士生、博士生,之前在其他高校学习者,请务必同时准备原学校开具的相关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可提供中文版或中英文版。考虑外方院校审核和后续办理签证需
9、要,建议同时准备好英文版本成绩单。校本部在读研究生可携带校园卡,在自助机上办理。医学部申请者,应按医学部流程办理。8、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须提供。硕博连读生、直博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四年制博士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9、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10、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渠道的申请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应同时按照对应的简章要求准备对外联系申请材料,附在上述材料之后并注明。11、专家推荐信原件 2 封仅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提供,联合培养博士生无需提交此项材料。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每封推荐信的篇幅须控制在一页(单面) 。12、申请材料清单经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清单置于整套申请材料首页,整套材料用燕尾夹子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便于后续评审工作开展。申请材料,以上一式一份。提交时,第 1、11 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自行扫描、妥善保存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