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洛南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1、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一)五年来取得显著成效。2013 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洛南县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洛政发201426 号)和年度工作方案,将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各部门各镇办的污染防治责任。切实强化“减煤、控 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 六项措施,严格环境监管
2、,依法依规治理,实现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二)我县空气质量现状。在看 到 成 效 的 同 时 ,必 须 清 醒地 认 识 到 ,我 县 空 气 质 量 与 市 上 考 核 要 求 和 人 民 群 众 期 盼 还 有较 大 差 距 。根据 2016 年、2017 年和今年一季度的空气质量监测情况来看,我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并不乐观。2017 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仅完成 298 天,在陕南地区 30 个县第 25 名、全市第七。2018 年一季度,全县空气优良天数仅有 74 天,陕南地区第27 名,完成全年 315 天的目标任务压
3、力很大。近 年 来 ,随 着 全 县- 2 -城 镇 化 进 程 加 快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增 多 、工 业 经 济 发 展 提 速 、机 动车 保 有 量 持 续 增 加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改 善 面 临 巨 大 压 力 。(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考核压力不断加大。今年市对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给洛南下达的优良天数指标为不少于 315 天,细颗粒物 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 37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浓度年均值不高于 66 微克/ 立方米。市委、市政府对我县未来三年内的空气质量目标已做了具体要求,到 2020 年洛南县优良天数要不少于 329 天。因此,
4、我们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二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认识仍需提高。部分职能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力度偏弱,遇事推诿扯皮、缺乏担当,决心不大、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各相关部门在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和自身工作方案上还有不少盲区,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的现象,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三是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明显。由于洛南地处商洛市最北端,受北方风沙天气和雾霾天气影响较大,加之我县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多,主干道行驶的机动车增多,今年一季度PM10 均值已达到 88 微克/立方米,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县
5、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 -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铁 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暨 2018 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持 续推进绿色发展。深入推进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狠抓涉气重点污染源,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任务指标。(二)工作目标。以颗粒物(PM 10、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 X)、挥发性有机物( VOCs)等臭氧(O 3)前体污染物控制。到
6、 2020 年,我县中心城区优良天数达到 329 天,细颗粒物(PM 2.5)浓度达到 37 微克/ 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 10)明显下降,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一氧化碳( CO)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1.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服务业扶持力度,严格执行中省市产业结构和能源调整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以散煤控制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控制为主,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控制任务挂钩机制
7、,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3.稳步推进清洁供暖。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新增供暖全- 4 -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城市户表和农村智能电表改造。(县供电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4.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开展秸秆还田、青
8、贮饲料、堆肥等综合利用,从源头禁止秸秆焚烧。(县农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5.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2020 年底前,县城建成区内 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县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6.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划定的应当在县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
9、清洁能源。根据大气环境质量- 5 -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县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二)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7.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和超标排放执法取证能力、机动车污染排放执法防控监管及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建立“ 黑名单” 制度,实施多部 门联合惩戒。(县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开展对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集中停放地、维修地的监督抽测。加强对销
10、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高排放车辆维修监管县交通局牵头,高排放车辆销售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8.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以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加快推广和普及新能源车。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2020 年底前,中心城区燃油和燃气公交车 70%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 其 中 ,今 年 不 少 于 20%,2019 年 不 少 于 25%。(城市 公 交 、出 租 、物 流 等 领 域 推 广 普 及 新 能 源 车 县 交 通 局 牵 头 ,城 市 环 卫等 车 辆 推 广 普及新能源车县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11、。)9.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强化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推进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有效结合,对不达标车辆,公安机关- 6 -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县交警大队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全面落实机动 车 排 放 检 测 /维 护 (I/M)制 度 ,在 用 机 动 车 排 放 超过 标 准 的 ,应当进行维修。(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0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配合市级环保部门开展在用机动车尾气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县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
12、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检测机构暂停或取消其检测资格。(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1.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市场准入,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 阶段要求的柴油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工程机械。(建筑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县住建局牵头,道路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县交通局牵头,农业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县农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2.加强油品监
13、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料行为,确保全县国汽、柴油全覆盖。(县商务局牵头,各相关- 7 -部门负责。)13.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步伐,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县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三)全面开展城市面源污染治理14.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理“ 七个 100%”,施工工地安装 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住建部门管理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
14、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载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制定不诚信施工单位退出市场机制和取消招投标资格机制。(县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杜绝超速、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抛洒泄漏等行为。(县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5.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按照“海绵城市” 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 五位一体” 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每年新增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 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2020 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加强
15、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的治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源。(县城管局- 8 -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6.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煤炭等经营单位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筑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县住建局牵头,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四)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17.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到 202
16、0 年,完成所有列入国家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固定源的排放许可证核发,未按国家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县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8.深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环境监管,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严格落实商洛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督导污染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监督污染源企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
17、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县- 9 -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19.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控。推进 化 工 、冶 炼 、汽 车 喷 漆 等 重 点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减 排 。加 强 VOCs 监 督 性 监测 能 力 建 设 ,重 点 企 业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县 环 保 局 牵 头 ,各相关部门负责。)排放 油 烟 的 饮 食 业 单 位 全 部 安 装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并 实 现 达 标 排放 ,凡 达 不 到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18483-2001)排 放 限 值 的
18、,一 律 停 业 整 改 。(县 市 场 监 管 局 牵 头 ,各相关部门负责。)推进加油站、储油库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县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推进油罐车等油品运销设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县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20.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具有固定设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 散乱污” 工业企业 的整治。2018 年 7 月 1日前,再次摸底核实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并实现动态清单式管理,确保整治到位。(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五)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21.
19、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明确应急减排清单,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量确定同行业企业管控次序,- 10 -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综合控制措施,实施统一的区域措施,全力削减污染峰值。(县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22.增强预测预报能力。强化多部门联动,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预报人员,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准确度,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县气象局负责)23.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城市建成区冬防期(11 月15 日至来年 3 月 15 日)建材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砖瓦窑行业(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错峰
20、生产。(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六)坚持全民共治24.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落实洛南县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洛办字2015 86 号),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 县、镇(街道办)、村组(社区)及特殊功能区域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环境网格化监管县环保局牵头,网格员队伍建设县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2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面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倒逼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发挥社区、街道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绿色生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畅通监督渠道,实施环境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