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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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维权手册 目录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7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8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9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10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1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12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3用人单位解除

2、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4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15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6.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17.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18.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19.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22.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23.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

3、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2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6.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2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28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29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30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1农民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32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3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农民

4、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35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三、履行您的义务1.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2劳动者

5、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四、给您提个醒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六、生活小常识七、记事页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法中的“工资”是

6、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部发1994489 号)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

7、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5)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

8、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但是,以下几种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

9、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10、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 、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

11、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 1 至 5 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

12、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5 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30 小时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具体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

1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是:(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正常工作日加点) ,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劳动

14、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 300%的工资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点的,支付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

15、间计件单价的 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 的工资。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 20.92 天和 167.4 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7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 (

16、2)工作内容。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 ,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即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 (4)劳动报酬。即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 (5)劳动纪律。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即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

17、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中毒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

18、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违法订立这类协议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

19、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8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0、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1 年以上 2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9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

21、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0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22、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1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

23、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12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终止前这段时期内,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时,因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或双方提出,而提前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单方解除(1)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

24、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2)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内的;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

25、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且规定,用人单位自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与此同时,为保护处于特定情况下的劳动者的特定权益,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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