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 、 法规、规章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3 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 1.3.1 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监测、预报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
2、干旱、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 1)台风:预计未来 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 11级或阵风 13级及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 2 上强降水。 ( 2)暴雨:过去 48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持续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 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 3)暴雪:过去 24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 部地区出现大暴雪,部分地区特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 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积雪特别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严重影响。 ( 4)干旱: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
3、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 2个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 5)霾:过去 24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 县(市、区) 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 24小时仍将持续。 ( 6)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 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 7)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1.3.2 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
4、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 3 预报预测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寒潮、大风、冰冻、高温热浪、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 1)台风:预计未来 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 10级 或阵风 12级,并伴有暴雨以上强降水。 ( 2)暴雨:过去 48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 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 3)暴雪:过去 24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暴雪,部分地区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 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
5、未来 24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雪天气。积雪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较大影响。 ( 4)干旱: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 1个县(市、区)的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 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 5)冰冻(道路结冰):预计未来 48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严重影响。 ( 6)寒潮:预计未来 48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最低气温下降 16以上并伴有 6级及以上大风,上述地区 4 最低气温降至 0以下。 ( 7)大风:预计未来 48小时我
6、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 10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 8)高温:过去 48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最高气温达 37及以上,且 有成片地区出现 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 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 37及以上高温天气。 ( 9)霾:过去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 24小时仍将持续。 ( 10)雾:过去 24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强浓雾天气,且预计未来 24小时我市 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持续 12小时及以上强浓雾天气。 ( 11)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
7、大死亡和经济重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 12)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时。 1.3.3 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寒潮、大风、冰冻、低温、高温、大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 5 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 1)台风:预计未来 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 9级或阵风 11级,并伴有暴雨天气。 ( 2)暴雨
8、:过去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 )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 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 3)暴雪:过去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雪,部分地区暴雪天气,预计未来 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有较大积雪,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 ( 4)干旱: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 5)寒潮:预计未来 48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最低气温下降 14以上并伴有 6级及以上大风,上述地区最低气温降至 0以下。 ( 6)大风:预计未来 48小时我市 3个 及以上县(市、
9、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 9 10级大风天气。 ( 7)冰冻(道路结冰):预计未来 48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较大影响。 ( 8)低温:过去 72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 出现较常年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 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 6 ( 9)高温:过去 48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最高气温达 37,预计未来 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 37及以上高温天气。 ( 10)雾:过去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 、区)大部地区出现强浓雾天气,且预计未来 24小时我市 3个及
10、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持续 6小时及以上的强浓雾天气。 ( 11)霾:过去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重度霾,预计未来 24小时仍将持续。 ( 12)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重大死亡和经济较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 ( 13)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时。 1.3.4 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台风、暴雨(雪)、寒潮、低温、高温、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
11、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一般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 1)台风: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 8级或阵风 10级。 ( 2)暴雨:预计未来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 7 部地区将出现暴雨天气,且有成片大暴雨。 ( 3)暴雪:预计未来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有积雪,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 ( 4)寒潮:预计未来 48小时我 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最低气温下降 12以上并伴有平均风力 5级及以上大风,上述地区最低气温降至 0以下。 ( 5)低温:过去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 出现较常年
12、同期异常偏低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 48小时上述地区气温持续偏低。 ( 6)高温:预计未来 72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连续出现 35及以上,且有成片 37及以上高温天气。 ( 7)雾:过去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浓雾天气,且预计未来 24小时我市 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持续 6小时及以 上的浓雾天气。 ( 8)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死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的天气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 ( 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分级统计表 灾种 级别 台 风
13、暴 雨 暴 雪 寒 潮 大 风 低 温 高 温 干 旱 冰 冻 雾 霾 8 级 级 级 级 由于 各种灾害在我市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 1.3.5 多种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进行预警。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市行政区域和所辖海域的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冰冻、大雾、霾等较大以上气
14、象灾害 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和衍生灾害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市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 9 要任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
15、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应对工作实施分级管理。气象灾害发生区域 县(市、区) 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简称市指挥部)及其职责 当发生特别重大(级)、重大(级)气象灾害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 挥;发生较大(级)、(级)气象灾害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
16、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扫雪办)、市商务局、 10 市房管局、市旅游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南通海事局、 市 铁路办、南通供电公司、兴东机场、苏通大桥有限公司、南通军分区、市武警支队、 市 消防支队(市综合应急支队挂牌单位)等部门和 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 2启动、调整或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 3向省政府报告灾情,视灾情请求省政府援助; 4协调处置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 5视灾情可派出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工作组承担市指挥部的其他工作; 6统一领导、组织受灾地区恢复与重建工作; 7协调军队系统(现役、预备役、武警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发布,并及 时有效地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防雹、消霾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和救灾信息发布工作和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