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103年8月28日,1,報告大綱,2,協議經過,3,協議本文大綱,4,協議主要內容,5,著作權認證合作機制,6,7,協議前認證程序2-1,台灣影音業者-屬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會員,8,協議前認證程序2-2,台灣影音業者-非屬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會員,9,認證條文,10,本協議生效後之認證程序,11,執行現況,12,執行成效,13,14,地址: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96號9樓電話 : 02-2389-247702-2361-9116 傳真 : 02-2381-4390網站:http:/www.tacp.org.tw/,執法協處機制,15,IPR協議第7條內容
2、,16,協處原則,17,大陸著作權侵害之救濟,18,大陸人民法院的組織體系,19,大陸行政查處,國家版權局在法定職權內就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20,行政執法組織,21,版權侵害行政處理流程表,22,網路侵權之維權-通知移除,23,24,網路舉報,大陸在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方面設置了許多投訴專線供民眾舉報分送各地版權局處理,25,大陸投訴舉報專線-人在大陸,以侵權發生地點在北京(區碼為010)為例-若發生在其他地區,需更改區碼分送各地版權局處理,26,大陸投訴舉報專線-人在台灣,請求協處條件(2-1),27,請求協處條件(2-2),28,請求協處方式,29,30,主管部門的溝通平台,31,結語,32,報告完畢,敬請指教,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