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新能源光伏专业实训 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DFJL-DL-20170383 招 标 人: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 十一 月长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1 第五章 采 购清单 . 42 第六章 图纸 . 4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 4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3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DFJL-DL-20170383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新能源光伏专业实训设备
2、采购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 X20170816-2318 任务通知书批准列入采购计划,招标人为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 ,项目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采用资格后审 。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采购内容:太阳能发电教学实验平台 10 套 、硅光电池光伏特性综合实 验仪 7 套 、太阳能电源技术及其应用装置 2 套 、教学用光伏发电组装与建设实训系统 2 套 、风光互补发电测量控制实训系统 2 套 、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教学实验台 4 套 、太阳辐射标准观测站 2 套 。 2.2 采购预
3、算: 114.0000 万元 2.3 采购范围:包括设备包装、运输、安装、培训、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二年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 交 货期:从合同生效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时间 60 天。 2.6 交货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具有 2016 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近一年不亏损,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近三年( 2014 年 -2016 年 ) 已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具有安装、维修的能力,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 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30
5、 时至 16: 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 楼(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持营业执照副本、 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 身 份证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购买招标文4 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7 年 12月 12日 13 时 00 分 ,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 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6、受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林 省工程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老师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39-5026108 电 话: 0431-84621603 转 805 地 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育文路 10号 地 址:长 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37 栋 405 室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吉林省工
7、程技师学院 联系人: 赵老师 电话: 0439-502610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刘先生 电话 : 0431-84621603 转 805 1.1.4 项目名称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新能源光伏专业实训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DFJL-DL-20170383 1.1.5 交货地点 吉林省白山市 吉林省工程技师学院 l.2.1 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 招标内容 :太阳能发电教学实验平台 10 套 、硅光电池光伏特性综合实验仪 7套 、太阳
8、能电源技术及其应用装 置 2 套 、教学用光伏发电组装与建设实训系统 2 套 、风光互补发电测量控制实训系统 2 套 、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教学实验台 4 套 、太阳辐射标准观测站 2 套 。 1.3.2 交 货期 从合同生效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时间 60 天。 1.3.3 质量 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持有效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 : 具有 2016 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近一年不亏损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 2014 年 -2016
9、 年 ) 已完成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产品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 信誉要求 :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具有安装、维修的能力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现场踏查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前 15 天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分包 本工程不 允许 分包 1.12 偏离 商务、技术条款允许正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遗书或澄清由招标人提供并发布在以下邮箱供投标人下载: ( 1) ourmail邮箱,用户名: beijingdianfang 密码: 123456 投标人应自行查询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 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 小时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 小时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11、其他材料 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证明文件 原件 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 2016 年 财务审计报告 、 近 三 年 已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 ) ;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2.2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 基本账户 转出。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 2017年 12月 11日 15: 00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
12、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收款人全称: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东大市场支行 账 号: 22050100420100000023 联系人: 刘先生 咨询电话: 0431-84621603转 80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一年( 2016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4、 2015、 2016 年) 3.5.6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
13、份要求 近三年( 2014、 2015、 2016 年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 一份,副本四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2 封套上写明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楼开标室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投标文件 在 2017年 12月 11日 13时 00分前不得开
14、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4 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 按投标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由 5 人 组成 ,其中招标 人代表 1 人 ,专家 4 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外聘专家从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综合评标专
15、家库 中随机抽聘。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初步评审合格,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书之前,按以上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额度,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必须通过中标人法人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否则发包人将不接受此履约保证金,视为未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 28 天。 l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16、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按 100%收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 10.2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114.0000 万元; 8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l.1.5 本项目建设地点:
17、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产品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