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江大学 2016 年 学院评估 方案 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全面激活各学院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学校各项重大决策和中长期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建设 优势突出 、 特色鲜明 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目标,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评估 目的 (一)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抢抓机遇,促进发展。 (二)继续推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层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评估与指导服务等对学院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各学院在学校总体 目标指导下,开展创造性的工作,促进本院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
2、和科学研究上水平、上台阶。 (三)鼓励各学院 特色发展。在 本 方案的整体框架下,结合学校及学院的“十三五”规划,学校分别 就主要指标 对各个学院下达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充分 考虑各学院的办学实际,体现各学院的差异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目标与学院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学院目标是学校目标的分解,学校目标依靠学院目标的实现而完成。 (二)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学院的工作目标及其责任与享有的权益及占有的资源相一致。 (三)学校宏观调控与学院自主管理相结合 的原则。学校实行分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学校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管理,注重检查与服务,学院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四)定量 评估 与定性
3、 评估 相结合的原则。 本评估方案将通过定量的目标管理和定向分析两个方面对学院工作进行评估,其中各学院的定量目标由相关职能部门 确定 。 (五) 加强质量导向 、 突出建设成效 原则 。 本评估 方案 将围绕学校主要工作构建多维度评估指标体系。合理处理规模与质量关系。 强调内涵发展成果、产出和成效,适度 降低 “条件资源”因素 在评估体系中的权重 。 三、 指标体系 围绕学院主体工作,本评估 方案 设置三级评 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四个方面。 重点指标说明如下 : (一)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主要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评估,属于“条件资源类
4、”指标。按照“突出建设成效、淡化条件资源”的理念,将适当降低此部分指标权重。 1、师资质量:主要通过师资队伍的引进、培养等工作来考察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该二级指标下设“师资队伍质量”、“人才引进”、“师资培养” 3 个三级指标 ,其中“师资队伍质量”主要通过专任教师博士占比反映。 2、师资数量:主要考察专任教师总数和生师比,以体现师资 的充分性,但在具体评价时,通过设置上、下限(达到限值的均视为同一规模),克服唯数量趋向。 (二) 本科生 培养 本科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任务,本方案建立了 “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和“毕业生质量” 三维评价模式,全方位评价 本科 人才培养质量,并适当提
5、高此部分指标的权重。 1、 “培养过程质量” 主要包括 “招生任务完成情况”、 “课堂教学质量”、 “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专业与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 五 个方面。其中, “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考核招生宣传和招生效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制定考核细则; “课堂教 学质量”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考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调查教师数为当年任课教师数的 1020%,强化教师的培养责任和能力。 2、 “在校生质量” 主要包括 “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在校生” 两个方面。其中,“学位论文质量”包括优秀学士论文 和 学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检索论文的情况等;“优秀在校生”属于主观评价指标,主
6、要考察各学院推举的优秀在校生的先进事迹或成果。 3、 “毕业生质量” 主要包括 “考研率”、“ 本科生总体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等方面 。 其中,“ 就业质量 ” 从 “协议就业情况”、“专业吻合度”、“就业单位性质”三个维度进行评价 。 4、 “毕业生满意率”则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毕业生对大学学习、生活的满意情况。 (三)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 ,本方案从 “ 学科平台建设 ” 、 “ 研究生培养质量 ” 两个方面考察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 1、“学科平台建设”是研究生培养的 条件资源类指标, 包括学位点建设、重点学科(群)建设、研究生培养平台建设 3 个三级指标
7、; 2、“研究生培养质量”主要从优秀硕博论文、研究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和检索论文、研究生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 四 )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一所高校上水平、上台阶的关键,也是学校 保持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已成为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主要衡量指标。本方案主要从 “科研成果”、“科研获奖”、“科研项目” 、 “科研平台” 和“社会服务” 5 个 方面来考察各学院的科研情况。 1、 “科研成果” 主要从“学术论文”、“专利与转化”、“专著与教材”三个方面评估各学院的科研成果。评估过程中,提高高质量成果的权重,降低或删除低水平成果的权重,将各学院引导到追求高质量科研成果的方向上来。 2、
8、“科研获奖” 主要包括国家级、教育部、省部级等类型的科研成果奖励。 3、“科研项目” 包括 “纵向科研经费”、 “横向科 研经费”、 “国家基金 、项目”三个方面,其中“纵 、横 向科研经费”主要考核完成率和年增长率, “国家基金 、项目 ” 主要考核总量和任务完成率。 4、 “科研平台” 不仅考核科研平台新增的情况,也考核平台建设情况,克服以往重申报、轻建设的趋向。考核内容包括省级科研平台新增情况及建设情况。 5、“社会服务” 是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高校获取办学资源、提高社会声誉的重要方式。一般而言,高校主要通过横向科研、科普活动、科技咨询、决策建议、举办学术活动等方式开展社会服务。
9、该 二 级指标下设 2 个 三 级指标“ 成果转移转化 ” 、“服务活动” 。 其中 “成果转移转化” 主要 考察科研成果、专利、新品种转移转化情况; “服务活动”属于主观评价指标,综合评估各学院开展的社会服务成效。 四、 评估程序 (一) 目标的制定 1、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总体办学目标和“十三五”规划年度任务,科学合理地把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并在与各学院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拟定各学院的年度工作任务。 2、 发展规划处将职能部门与各学院商定的目标任务进行汇总,形成各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 3、学校 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进行审核 , 并报 校领导 审批。 审批 之
10、 后 学校 正 式 下达 各 学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 (二)年终考核 1、 材料准备 、 报送 和学院自评。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 此项 评估工作,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健全完善学院主要工作档案,做好基本数据统计工作。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整理相关支持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同时,学院在整理后的材料基础上,完成自评,撰写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以备院长述职使用。 2、 材料核实 。 材料真实性是结果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各职能部门组织专人对评估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各方异议。核查结果与异议问题将反馈给各学院确认 。对于较多材料不实的单位,将加大对其核查力度,
11、并在评议过程进行相应处理。一旦发现在材料的报送和审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事情发生,将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院长述职和 专家考评 。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各学院院长年终将进行集中述职。 学校 成立 由专家、主要职能部门 负责人 组成 的评估专家组, 在听取院长述职之后, 衡量各学院的工作完成情况,并按照百分制,分别对 各学院的二级指标进行独立打分。 4、 结果统计与发布 。 发展规划处统合各专家的评估结果,按指标权重计算各学院的最终评估结果。评估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后,向全校公布,作为评估奖励的依据。 五、奖励办法 (一)评估等级 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分别计算 各学院
12、各项指标得分。依据得分及排名情况确定各学院评估等级。 A 等 :最终评估得分居全校前 五 名,且没有低于 60 分的二级指标。 B 等 : 最终评估得分居全校第六至第十 五 名,且低于 60 分的 二 级指标少于 4项 。 C 等 : 介于 B 等和 D 等之间的 。 D 等: 二级指标 评估得分低于 60 分的 有 5 项 及以上 。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1、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件。 2、造成学校声誉或经济的较大损失。 3、经学校认定 的其他责任事项。 (二)评估奖励 根据年度工作考核评估情况,学校将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奖惩。 评估为“ A 等 ” 的
13、学院,学校给予 该学院 教职工每人 5000 元奖励,追加 党政主要负责人 5000 元、副职 3000 元奖励。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个人年度履职考核时视同为优秀,该学院年终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为 15 20。 评估为“ B 等 ”的学院 ,学校给予 该学院 教职工每人 3000 元奖励, 年终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为 10 15。 评估为“ C 等”的学院,学校给予该学院教职工每 人 1000 元奖 励,年终个人履职考核优秀的比例为 10% 15 。 评估为“ D 等 ” 或者“不合格” 的学院, 不给予奖励, 扣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奖励津贴 3000 元,副职 2000 元。 六、
14、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领导,强化评估工作的管理与调控,学校成立由 校领导牵头的学校 评估 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从方案的制定、实施、评估等环节上指导、督促 各学院 工作。各学院分别成立相应的评估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年度评估工作。发展规划处 要全面做好 评估中的各项组织、 沟通、 协调和服务工作 。 (二)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一般集中安排在每年的 1112 月份。部分需要开展问卷调查的指标则应在此 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三)学校 开展学院 评估 工作 是学校落实“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方式,也是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综合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各学院 领导和教职员工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坚持以
15、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按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研究,积极认真地完成好年度评估工作。 2016 年度学院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说明 提供 部门 A 师资队伍 A1 师资质量 师资队伍质量 专任教师博士占比 人事处 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任务完成数、完成率 人事处 师资培养 国内外研修教 师人数与名单,占专任教师比例 人事处 A2 师资数量 专任教师数 本院专任教师总数,生师比(不包括公共课教师)。 设置“上限”和“下限” 人事处 B 本科生 培养 B1 培养过程质量 招生 任务完成 情况 招生宣传:包括日常宣传、网络宣传、走访宣传、驻校宣传及报道宣传等方
16、面; 招生效果:包括招录人数、录取分数两个方面 招就处 课堂教学质量 抽取学生班级,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考察教师课堂教学的情况。调查教师数为当年任课教师数1020% 教务处 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学院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分 别占教授、副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副教授主讲本科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 教务处 专业与课程建设 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课程改革情况(提供方案、改革过程与效果评价);国家级、省级、校级人才培养改革项目与课程建设项目 学院提供 教务处 审核 创新创业教育 提供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数、人数;大二以上学生参与教师科研人数及占比; 学院提供 教务处 审核 B2 学生
17、质量 学位论文质量 获得省级优秀学士论文数及占比(同届本科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视同优秀论文) 教务处 优秀在校生 列举 2%的 优秀在校 本 科 生 (不超过 15 名 ), 并简要介绍其在学成果(竞赛奖、重要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荣誉称号) 学院提供 B3 毕业生质量 考研率 提供考研被录取学生的信息。 教务处 本科生 总体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总体就业率:落实就业人数(包括考研录取人数)与毕业生总人数的比; “就业质量”从“协议就业情况”、“专业吻合度”、“就业单位性质” 3 个维度进行评价 招就处 B4 毕业生满意率 毕业生满意率 对毕业生进行调查,考察毕业生对大学学习、生活的满意情况,收集
18、毕业生对人才培养的意见 学工处 C 研究生培养 C1 学科平 台建设 学位点建设 考核当年新增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专业学位点情况 研究生院 重点学科(群)建设 考核当年新增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群)情况 ,重点学科(群)建设进展情况 研究生院 研究生培养平台建设 考核当年新增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建设、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情况 研究生院 C2 研究生培养质量 学位论文质量 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数及占比 、省级优秀博士论文数、研究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和检索论文 (同届研究生 发表 检索 论文视同优秀论文) 研究生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说明 提供 部门 研究生总体就业率与就
19、业质量 总体就业率:落 实就业人数(包括考研录取人数)与毕业生总人数的比; “就业质量”从“协议就业情况”、“专业吻合度”、“就业单位性质” 3 个维度进行评价 招就处 D 科学研究 D1 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 提供权威期刊、检索论文源刊上发表的论文。由专家参考论文完成率、论文档次进行评价 科发院 授权 专利 提供授权专利、审定动植物品种、制定标准等 。根据等级,由专家进行评价 科发院 出版专著、教材 提供当年出版的专著、教材情况。根据出版等级,由专家进行评价 科发院 D2 科研获奖 科研成果奖 提供国家、教育部、省级各类科研成 果奖 科发院 D3 科研项目 纵向 科研经费 纵 向 科研经费完成
20、率、与前三年比较增长率 科发院 横向 科研经费 横向 科研经费完成率、与前三年比较增长率 科发院 国家 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国家 科技 重大专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 ; 考察任务完成率、项目数 科发院 D4 科研平台 重点实验室、基地、中心 新增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等;当年建设情况(方案、过程、成效) 科发院 D5 社会服务 成果转移转化 科研成果、专利 、新品种 转移转化情况。需提供转让合同或应用证明等 科发院 服务活动 科普活动、科技咨询、决策建议、举办学术活动等 科发院 2016 年人事处负责
21、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师资队伍质量 师资数量 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 ( %) 引进博士人数 国外访学(半年以上)教师数 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教师数 专任教师数 生师比 合计 37 115 46 25 1784 马克思学院 33 3 1 1 41 6.8 经济学院 39 4 1 48 32.2 法 学 院 33 2 1 1 29 22.8 教 育学院 31 2 1 25 28.4 体育学院 2 1 2 4 90 9.4 文 学 院 36 2 2 62 21.3 外语学院 5 1 8 2 159 9.0 数学学院 27 2 1 2 78 8.3 物电学院 54 4 1 3 54 15.1 化工
22、学院 42 5 1 88 16.4 油工学院 67 9 4 2 87 24.8 地物学院 89 5 4 65 17.3 地科学院 77 4 1 84 27.2 地环学院 83 4 3 34 21.3 机械学院 30 6 1 76 24.0 电信学院 30 6 1 1 70 27.5 计科学院 22 4 2 3 101 17.7 城建学院 24 12 2 1 80 29.4 生科学院 69 5 1 1 56 20.7 农 学 院 77 6 2 1 66 20.4 园林学院 54 4 1 59 20.7 动科学院 62 3 1 55 22.0 医 学 院 32 13 2 1 78 22.4 临床医
23、学院 14 2 1 1 26 12.6 管理学院 26 5 1 70 36.9 艺术学院 1 1 97 16.3 2016 年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负责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本科毕业生 就业率 ( %) 研究生就业率( %) 合计 91 91 马克思学院 91 91 经济学院 91 91 法 学 院 91 91 教育学院 91 91 体育学院 91 91 文 学 院 91 91 外语学院 91 91 数学学院 91 91 物电学院 91 91 化工学院 91 91 油工学院 91 91 地物学院 91 91 地科学院 91 91 地环学院 91 91 机械学院 91 91 电信学院 91 91 计科学院 91 91 城建学院 91 91 生科学院 91 91 农 学 院 91 91 园林学院 91 91 动科学院 91 91 医 学 院 91 91 临床医学院 91 91 管理学院 91 91 艺术学院 91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