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造林类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 24-28 项 ) 重大行政处罚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不予立案 造林绿化管理科 登记立案 移送有关部门 造林绿化管理科 调查 取证 不予处罚 有陈述申辩意见 无陈述申辩意见 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 造林绿化管理科 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法制审核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造林绿化管理科七个工作 日内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
2、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造林绿化管理科 结案(立卷归档) 安阳市林业局 立案审批 造林类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 24-28 项 ) 说明:权力清单中的 24-28项适应此流程图 24、 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处罚 25、 违反规定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 , 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处罚 26、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不按照治理方案 进行治理的 ,或者治理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的处罚 27、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 ,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的处罚 28、 未经治理者同意 ,擅自在他人的治理范围内从事治理或者开发利用活动的处罚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调查 取证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