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5:国家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要求一、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申报要求,各项目必须严格核实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是否符合条件,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调换,确需调换的, 须公函提出申请。2执行期限。项目起始时间 为 2013 年 ,执 行 期 限 3-5 年 。3内容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格式(见附 件 56)要求,项 目 总 体目 标 要 明 确 ,年 度 目 标 要 具 体 ;项目分年度 实施,要有详细的年度计划;项目研究任务、技术路线、组织实施方式和各单位任务分工要清晰、可行,试验 、示范基地要
2、明确;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要量化、具体、可考核,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二、项目预算1预算准备。为帮助各单位提高方案编制质量和预算科学性,各单位先根据预算申报书格式(见附 件 67、78)要求,做好预算电子版编制工作。2网上填报。各项目预算经过专家审核并完善后,必须通过登录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预算管理系统(http:/ )按照相关操 作 方 法 (见 附 件 89)进行网上填报,承 担 单 位 和 协 作 单 位 用 户 名 及密 码 (见 附 件 910)。因 在 项 目 申 报 和 执 行 过 程 中 要 多 次 使 用 用 户 名 及 密 码 ,请 各 单 位 务 必
3、妥 善 保 管 。3预算数额。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有限目标、节约从俭的原则。为保证预算科学、合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控制项目预算数额的要求,我们组织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具体的项目预算调整建议,请严格按通知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 为提高经费预算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结余,各项目应依据年度计划和任务需要,合理制定年度预算,建议执行期限内各年度都有相应的经费预算。4预算内容。同时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支出范围严格按照办法、 通知及意见规定控制。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列有自筹经费来源的,须落实相应资金并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
4、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5预算编制。项目预算由项目(协作)负责人协助项目承担(协作)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分别编制所承担经费的预算和测算说明等,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协作单位预算形成项目总预算。6协作单位。凡涉及项目经费外拨的,必须列为协作单位。承担单位应当根据项目任务需要,对参研单位进一步核定,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协作单位数量。如果仅以通过购买服务如测试、化验、加工等形式进行合作的,无须列为协作单位,以减少项目预算工作量,提高预算编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