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牧业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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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内蒙古 农牧业 信息进村入户工作 实施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 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 2014 2号) 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互联网 +”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政发 2015 61号) 精神 ,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 结合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实际,提出 如下 实施意见 。 一、工作思路 紧扣农牧民对信息服务的需求, 以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12316三农三牧服务热线 为依托,以嘎查、村级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 统筹“农 牧 业公益服务、农村 牧区 社会化服务”两类资源,构建“政府、服务商、运 营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整合“公益服务

2、、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 抓点带面、突出重点, 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基层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农牧民信息获取渠道,提升信息进村入户水平和信息化覆盖率,初步解决农牧业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构建“需求导向、政府扶持、社会共建、市场运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总体目标 - 2 - 根据农业部 安排 , 确定 赤峰市巴林左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和兴安盟扎赉特旗 作为 试点,整体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实现村级信息服务站全覆盖, 完成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工作, 形成科学合理 的 信息员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聚合各类信息资源,丰富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内容,实现普通农牧民不出村

3、、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 便捷、经济、高效的 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 探索建立 符合内蒙古农牧业发展实际和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信息进村入户工作 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稳步推进基层信息服务站建设。 一是确定运营主体。试点旗县区要 按照“政 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运营 ” 的运行机制, 选择有主动为农服务意识、有健全运营网络和较好商业模式的企业, 作为信息进村入户的运营主体, 负责 本区域内所有村级信息服务站 的运营和信息员培训 。优先 选择 能进村落地的电商企业 。二是建设 村级信息服务站 。 村级信息服务站的 建设 要 统一规划, 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各类农村 牧区 商超 、

4、农资经销店 及 生产经营主体的实体店 等现有设施和信息资源,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升级 ,保证每个服务站点达到 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信息综合服务、有持续运营能力的 “六有 ”标准 。 试点旗县区要引导运营商、服务商为站点提供免费 Wi-Fi、免费拨打 12316,免费视频通话、免费信息查询、免费在线培训和阅读等服务资源。站点统一使- 3 - 用“益农信息社”标识, 标牌及标识根据农业部要求统一 设计 ,并 加入蒙汉语两种语言文字 。 村级 信息服务 站要在全国平台统一登记注册并依托其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 , 为农牧民和经营主体 提供农牧业 公益、便民、电子商

5、务 、 培训体验四 大 类服务 ,并协助开展农牧业生产、农村牧区经济运行信息的采集和发布 。 鼓励试点旗县区探索多元化的村级信息服务站运营管理模式,如建立政企合作运营的中心站、 商业化运营的县级运营中心 、具备辐射带动和服务周边能力的重点村级站等 。 (二)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是 抓好信息员的选聘工作。每个村级信息服务站至少配备 1 名信息员,要按照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标准 ,选择有初中以上文化,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互联网,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可重点在商超店主、 农村牧区 经纪人、合作社带头人中选聘。在牧区要选择蒙汉兼通的信息员。 信息员要统一登记

6、注册。 二是 充分调动信息员积极性 。 采取政府补贴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网络、短彩信、电话、广播、宣传栏等各类渠道,为农 牧 民提供 各类公益性 服务 和生产经营性服务,既让农牧民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得到实惠,又让村级信息站和企业都能赚到钱,信息员也能得到一部分利润,实现共赢。 三是加强信息员 的上岗 培训 和知识更新培训 。 提高 广大信息员的操作能力 和服务能力 , 增强信息员的服务意识和经营意识, 确保信息员能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服务内容的不断- 4 - 扩展,最大程度满足农牧民所需的各种服务。 四是加强信息员的管理和考核。 县 级 农 牧 业主管部门对信息员进行统一管理,制定

7、信息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服务规范和管理考评办法 ,并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 (三)集成 和拓宽 农牧业信息服务资源和渠道。 在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重点推动 巴林左旗 、 临河区和扎赉特旗等旗县区依托 全国农业信息服务云平台 开展特色服务。 一是突出抓好公益 服务上线。 优先整合农牧业系统内的信息资源,确保农牧业政策法规、农畜产品市场行情、新品种新技术、动植物疫病预测预报与诊断防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牧区“三资”管理等信息服务率先上线。 并通过 12316语音电话、微信微博、网站等 多种形式,为广大农牧民和经营主体 提供技术咨询、政策解读、

8、投诉受理、供求发布等各类信息服务。 同时, 加强与有关涉农部门的协作,积极推动教育、医疗、村务公开、就业务工等信息的发布和公开。 二是着力丰富便民服务内容。 加强与电信、银行、保险、供销、邮政等部门的合作互通,根据试点旗县区的实际情况,有针 对性的将更多的便民服务资源引入村级信息服务站,建立服务目录并向农牧民告知。 (四) 推进电商进村落地 。各试点旗县区要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在村级信息服务站落地,以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为重点, 推进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龙- 5 - 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 抓好试点示范, 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信息监测统计,形成农畜产品进城和生

9、活消费品、农牧业生产资料下乡双向互动的流通格局,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扩大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五)积极探索可持续运营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 +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 的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农牧业部门组织农牧业专家和信息员队伍,整合信息资源,提供公益服务;服务商负责提供各类商业服务和通道,通过扩大市场规模获得收益;运营商综合利用网络优势整合各类公益和商业服务,从服务商获得利润分成,为农牧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服务。三方合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形成资源共建、收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可持续运营机制。 同时制定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支持运营商、服务商协同配合,发展壮大。

10、要切实做好四个 充分调动 。即充分调动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 牧 业生产经营及各类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的信息服务产品,提高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便捷性 ; 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有关部门的积极性, 积极 发挥各村 (嘎查) 级组织在站点建设、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 调动 旗县区、 乡镇(苏木)农技 人 员 积极性,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为农 牧 民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培训 ;充分调动 农 牧 民 参与积极性, 重视农 牧 民 用户的使用 体验 ,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提高和完善。 - 6 - 四、进度安排 (一) 3月下旬到 4月上旬,制定内蒙古 农牧业 信息进村

11、入户试点工作 实施意见(试行) 。 (二) 4月中 下旬, 开展全面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基层站点建设、信息员队伍、专家队伍、信息资源及基层农业服务机构等有关情况。 (三) 5 月,试点旗县区确定信息进村入户战略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四) 6 月上中旬 ,召开试点旗县区座谈会,部署安排工作,试点旗县区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五) 611 月, 全面建设阶段。开展 信息服务站点 建设,选聘 信息员 ,做好注册、 确认 和登记 。整合社会资源,制定站点建设有关政策,完善站点运行机制。组建专家服务和信息员队伍,制定专家和信息员补贴方案,制定信息员管理办法。根据近年 12316 服务热线 来电反映

12、 的热点问题以及农时重要季节、农业重要活动,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业灾害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信息。 ( 六 ) 12 月,自治区农业厅将 对 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 对 信息服务站 、 服务专家 和 信息员的考核评价。 五、组织分工 自治区农牧业厅 负责制定 实施意见、 组织实施 和检查验收。 - 7 - 盟市农牧业 主管部门 负责 组织开展本区域内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推进 ,并 积极争取 地方 党委政府 的 支持 和 有关部门的配合, 实时督促和实地指导。 试点旗县负责具体建设实施, 组织村级信息服务站遴选、建设认 定和管理考评

13、,信息员选聘、登记备案和管理, 村级 信息服务站运营商 和 服务商 确定、相关 协议签署 、 市场化运营机制 探索, 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服务队伍建设以及 12316 信息服务与农技推广等 旗县区、 乡镇 (苏木) 服务体系融合。积极探索 旗县 区 、 乡镇 (苏木) 农技站与村级信息服务站的互助合作关系,充分发挥 旗县 区 、 乡镇 (苏木) 农技员技术优势,为农牧 民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培训。充分发挥村 (嘎查) 级组织在站点建设、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农牧业厅农牧业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 牧业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统筹规划;办公

14、室设在农牧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要求项目试点盟市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试点旗县区要成立由旗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农牧业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要加强检查督促,通过检查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持整县推进。 试点 旗县区 要坚持整县推进的工作思路,依托已有农 牧 业信息化建设基础,抓好以点带面,加快- 8 - 建设进度,尽快形成规模,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益,吸引企业参与,力争 用 一年时间 使 试点 旗县区 所有乡镇(苏木)实现全覆 盖。 要本着选点与选人并重的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村级信息服务站 的选建和信息员 的

15、选聘 工作 ,落实乡镇(苏木)、村 (嘎查) 两委的职责,严格标准和条件,采取自主申报、村(嘎查) 和乡镇(苏木)两级推荐、县级农业部门与运营商共同审定的工作流程,真正实现由 “要他建 ”变为 “他要建 ”,确保建一个、成一个。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增加财政投入,已有信息化项目资金要向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倾斜。 要积极争取将信息进村入户纳入 “十三五 ”相关规划中,为信息进村入户扎实深入推进提供政策保障 和经 费支持 。 要做好与“十个全覆盖”、“一事一议”以及各类支农惠农强农项目的整合力度,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发挥最大效益。 要加强现有经费管

16、理, 开设独立账户、专款专用,确保 项目经费真正 用于 项目 建设。 (四)重视宣传培训。 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信息简报、村级广播及公告栏等各种方式方法,宣传信息进村入户、宣传益农信息社,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 充分利用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等项目资源,组织开展村(嘎查)级信息员培训。 要加强专家队伍的知识更新,以及服- 9 - 务 人员、农村 牧区 信息员的服务技能的培训 , 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 (五)严格风险防控。 针对可能出现的政治、市场、技术“三大风险”,试点盟市、旗县区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

17、预案。对信息服务站的建设运营、信息员的选聘管理、资源的共建共享、参与企业的进入退出、试点工作的绩效考核都要制定管理办法或标准规范,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实施一个。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激励约束,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监管有效、风险可控。 同时,在为农牧民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要把保障农牧民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 (六 )强化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客观评价信息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将信息员的工作量和信息服务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牧民群众对信息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公布信息服务质量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工作督导组,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检查、材料审查等方式,不定期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以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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