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伊春市科技示范基地 建设 工作 方案 科技示范基地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主平台、主阵地。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引领支撑作用, 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 加快 我市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生产 技术需求,以加快科技自主创新、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为目标,按照“整合提升、分类建设、集聚集成、见形见效”的思路和要求, 通过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新材料 的 集中应用展示, 示范引领产业科技水平的提升, 为伊春绿色化转型发展提供 动力 。 二、 工作目标 力争 三年内在全市建成 50个 覆盖所有林下产业、技术 领先
2、 、功能多元、运行规范、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 科技示范基地。 各县(市)区(局) 围绕 本地 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全产业链各关键环节的科技项目实施为重点,规划布局 3 5 个科技示范基地。 三、 工作程序 (一) 出台办法。 制定伊春市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标准、程序 、 内容 、任务及支持保障措施 。 (二)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划设计拟申报基地名称、示范内容,落实示范场地,确定技术依托单位或者技术指导专家,由本地科技管理 部门统一组织上报。首批示范基地由市科技局筛选确定并组织挂牌。 (三) 核实审查 。 市科技局组织相关科室 对申报材料 进行审核,
3、 并实地进行考察, 符合条件的 予以命名。 (四)挂牌。 统一竖 立“ 伊春市 科技示范基地”的标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局)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搞好建设布局,落实责任措施,加大 工作 力度。明确专门人员,组织填写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按要求 上报 市科技局 。 (二)强化技术支撑。 加强示范基地与 大学、科研院所的对接,保证 专家 和技术人员 对示范基地的 技术 支持 。 科研人员可通过示范基地 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或 示范 推广 , 并申报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局将重点予以支持。 (三)规范运行管理。 各县(市)区(局) 要把科技示范基地作为提升 产业 发展 的主平台、助推器,健全管理运行、成果转化等制度, 要明确基地管理人员、服务方式等制度,形成长效化运行机制;要制定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形成 科技 成果转化机制;要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 增产 增收为主要评价指标,加强绩效管理,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四)实施动态管理。 对于挂牌的示范基地加强跟踪管理,督促开展宣传、推介和培训 活动。市科技局要按时听取基地情况汇报,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及时清理,保证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