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浙江工商大学 2017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 复试 及录取工作 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校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 2017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 招生 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一、工作 原则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 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 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为华 成员:校研究生 院 、校纪检办 负责人 、 各招研学院负责人 。
2、招研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 、学院 纪检委员参与 的招生复试工作 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各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第一志愿上线 人数 远远 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 学院可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自行划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自行划定分数线须事先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二) 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 70%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可进入复试。 (三 ) 复试 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 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扩大差额复试
3、 比例 ,由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 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定。 (四 )第一 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 ,需进行生源调剂 。 考生 调剂 的 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2. 初试 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 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 学位的考生可 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
4、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2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只可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专业。 (五 )调剂程序: 1. 3 月 18 日 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分专 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 行调剂申请。 3. 招研学院招生复试工作 小组集体 严格 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 48 小时)内 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 24 小时)
5、内 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六 )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并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 信息 网或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 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各学院应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 )复试内容 1.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一般时间为 2 小时。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共同考核。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由招研学院安排,形式自定。审计 硕士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 公共管理硕士、 旅游管理
6、硕士 等 的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面试 过程全程录音 和 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 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 面试程序、评分参考 (1) 面试程序: 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 、 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自我陈述( 1-2 分钟) ; 老师提问(一般为 3-5 个问题) ; 考生回答 ; 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 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3 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 面试评分参考:(
7、 100 分)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 专业素质 30 分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 20 分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 20 分 综合素质与能力 30 分 (3) 如需要测试实践能力,各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可自行组织进行。 (4)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 (二 )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 40%-50%。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15%-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及某些专业在 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 25%-30%。 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 酌情调整复试项目
8、和比例 ,但 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 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须符合 上述规定 。 低于复试或 面试 成绩满分 60%,视为复试或 面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7 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 原则上 自 3 月 22 日 开始(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提前),计划于 3 月 底 前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 4 月 20 日 前 结束 。 招研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五、分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各学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意见,制订 分专业 复试 实施细则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 复试
9、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 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七 、复试 工作 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研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 复试 工作的 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 监督 。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人员 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 。 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 等重要信息 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拟录取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 4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4.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 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 举报 电话 : 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 院 2017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