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洪政发 2017 213 号 洪蓝镇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溧水区洪蓝镇冬春季节环境空气 质量管控方案 的通知 各村( 社区 ) 、 镇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改善洪蓝镇冬春季节 环境 空气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按照区政府 溧水区冬春季节 环境 空气 质量管控方案, 结合 本 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 2 - 1、 实现年度空气质量改 善目标。 以本地污染管控为重点,全面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力争
2、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 在 40微克 /立方米以下,确保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区考核标准 。 2、 积极应对重污染 天气 。 主动 研判冬春时节不利环境气象条件,通过 实施 减排 等 措施,努力使重污染天数 、污染范围、 污染过程频次和持续时间有所减少,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3、 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 为 国家公祭日 提供有效保障,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二、适用范围、时段及管控等级 适用范围: 全镇区域。 防控时段: 2017 年 11 月 5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管控等级 : 1、 常态加强: 在上述适用时段 , 强化日常监管,实施一级防控措施。
3、2、 重点保障: 2017 年 12月 9 日至 12 月 15 日, 按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实施。 3、 污染应对: 一级防控措施实施期间,若预测未来 48 小时AQI指数超过 200,且有持续趋势,追加实施二级 管 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一级防控措施 1、 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停产。 江苏 冠军涂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宏涂料有限公司 限产 20%以上或阶 段性停- 3 - 产。 支持和鼓励企业妥善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在 冬春季节 实施 阶段性 停产、大修 。 统一企业实施限 产的标准要求。通过停运部分设施实现限产的企业,其他生产线不得超过停产措施实施前生产负荷。
4、通过限制产量实现限产的企业,产量基数应为 2016 年实际日均产量。 牵头领导: 陈敬瑞 ;责任 单位:企服中心;配合单位:镇环保办;实施单位:相关企业。 2、 对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实施停产。 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 牵头领导: 陈敬瑞 ;责任 单位: 环保办;配合单位:企服中心、园区办;实施单位: 各村( 社区 )、相关企业。 3、 严格控制工地污染。 各类工地加强 扬尘控制,重点强化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管控, 对措施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停工整治; 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 牵
5、头领导:蔡轶武、梁军 、周承峰 ; 责任 单位:建管中心、城管中队 、拆迁办 ; 配合 单位: 交管所、交警中队;实施单位:各村( 社区 )、相关企业。 4、 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监管。 强化工地出入口车辆出场冲洗,杜绝带泥上路;严格执法,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杜绝沿途抛洒滴漏。 - 4 - 牵头领导:蔡轶武、梁军; 责任 单位:建管中心、 城管中队;配合单位:交管所、交警中队 ; 实施单位: 各村( 社区 )、相关企业 。 5、 增加道路保洁频次。 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大机扫冲洗频次,气温在摄氏 4 度以上,主次干道每日不少于一次冲洗、三次洒水、二次清扫
6、;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见本色。 牵头领导:梁军;责任单位:保洁所、农路办;配合单位:城管中队;实施单位:保洁所、农路办、各村( 社区 )。 6、 严格高污染车辆查处。 全镇范围内加密检查黄标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加大对冒黑烟、蓝烟等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力度 。 牵头领导:蔡轶武;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交管所;实施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 7、 严控油 气污染。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含水上)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达标的停业整顿,对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从严处罚。 牵头领导:刘振华;责任单位:三产办、环保办;实施单位:三产办、环保办。 8、 加强秸秆禁烧巡查。 严
7、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禁烧巡查,加强宣传引导, 推进秸杆综合利用, 严控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秋季秸秆禁烧巡查期至 12 月底。 牵头领导: 梁国诚 ;责任单位: 农服中心、环保办;实施单位:农服中心、 环保办、各村( 社区 )。 - 5 - (二) 二级防控措施 在实施一级防控措施基础上, 进一步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 强化企业停限产力度。 江苏 冠军涂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宏涂料有限公司实施限产 50%, 制定实施限产或阶段性停产方案 ; 工业企业不得进行设备、管道清洗、清扫、放空等可能产生废气污染的维修保养作业。 牵头领导:陈敬瑞 ;责任单位:企 服 中心、环保办
8、;实施单位 : 各村( 社区 )、相关企业。 2、 实施部分行业及涉气企业停产。 严控化工、医药、造船、农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家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有机气体的排放,对未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者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停产。 牵头领导 : 陈敬瑞 ;责任单位: 企服中心;实施单位: 企 服中心、 环保办、各村( 社区 )、相关企业。 3、 严控码头污染。 暂停洪蓝河码头产生大气污染的装卸作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牵头领导: 蔡轶武 ;责任单位: 建管中心 ;实施单位:相关企业 。 4、 强化工地停工 措施。 全镇范围内工地全部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 混
9、凝土搅拌站停产 。 牵头领导: 刘振华、 蔡轶武、梁军 、周承峰 ;责任单位:建管中心、城管中队、三产办 、拆迁办 ;实施单位:建管中心、城- 6 - 管中队、三产办、 拆迁办、 各村( 社区 )、相关企业。 5、 停止易扬尘物料运输。 全镇范围内暂停渣土、沙石等易扬尘污染的运输;暂停自卸车倾倒作业,以及码头和船舶矿石、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装卸作业 。 牵头领导: 蔡轶武、梁军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城管中队;实施单位:交警中队、城管中队。 6、 全面加强道路保洁。 加大道路保 洁力度, 气温在 4 摄氏度以上, 对全镇主次干道不间断进行 道路保障作业,保证路面湿度 。 牵头领导:蔡轶武、梁
10、军;责任单位:保洁所、农路办;实施单位:保洁所、农路办、各村( 社区 )。 四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镇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方案。根据区级预警发布要求统一 组织开展和跟踪落实。 2、细化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各村( 社区 )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进一步梳理一级、二级防控期间管控企业名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 并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 3、 严格信息报送。 启动一级防控措施时, 各责任部门、各村( 社区 )明确专人于 每周五上午 10:00 前将本周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
11、办),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区领导小- 7 - 组办公室。启动二级防控措施时, 各责任部门、各村( 社区 )明确专人于 每天下午 3:00 前将当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办),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加强监督检查。 各责任单位、各村( 社区 )要加强对各项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镇纪委对相关部门和 村( 社区 ) 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量化考核,计入镇对村(社区)、部门年度考核,信息不能按要求及时报送 1 次扣 0.5 分, 3 次以上,一次扣 1 分,扣分达到 10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 件 : 1、 洪蓝镇 重污染天气应急
12、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洪蓝镇 2017 年冬春季大气环境管控报表 洪蓝镇人民政府 二 一 七年十一月 五 日 洪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6 日印 共印 35 份 - 8 - 附件 1: 洪蓝镇 重污染天气应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周明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刘振华 人大主席 陈敬瑞 党委委员、 副镇长 蔡轶武 副镇长 梁国诚 副镇长 、青锋村书记 许金香 党委宣传委员、上港社区书记 梁 军 党委委员、 人武部长 毛 亮 党委委员 周承峰 综治办主任、西旺社区书记 成 员: 李冬生 工会副主席、 环保办主任 赵东银 纪委副书记 端家根 企服中心主任、安监站
13、站长 余洪明 建管中心主任、无想寺社区书记 潘龙金 社保中心主任、天生桥社区书记 杭化瑾 保洁所所长、 三里亭社区书记 陆凤根 城管中队 中 队长 胡怀庆 农路办主任 冯小兵 农服中心主任 - 9 - 俞祚明 三产办主任 许白金 旅 游办主任 杨 健 计生 中心 主任、塘西村书记 虞 刚 拆迁办主任 赵 刚 园区办主任 赵振刚 交警中队 中 队长 戴 俊 交管所所长 史衍红 蒲塘社区书记 陈培工 陈卞村主任 赵孝禄 姜家村书记 龚志敬 傅家边社区书记 王 芳 洪蓝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李冬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 - 10 - 附件 2: 洪蓝镇 2017 年冬春季 节 环境 空气质量 管控报表 填表人: 负责人: 时 间 污染源督查 督查人 督查单位 管控情况 存在问题 采取措施 注: 1、 实施 一级 管控措施时,请各责任部门、各村( 社区 )每周五上午 10:00 前将本周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 实施二级 管控措施时,各责任部门、各村( 社区 )每天下午4:00 前将当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联系人: 徐龙 联系电话: 5723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