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实施办法 南工校教 200429 号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改革,尽快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尽快脱颖而出,学校定期开展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为使竞赛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 竞赛组织 校竞赛委员由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组成,研究决定竞赛活动中的重大事宜;教务处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聘请专家组成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担任竞赛评审工作。 二、 参赛对象 1. 我校教龄满两年且竞赛课程主讲过两遍(含两遍)以上的、年龄在 40 岁 以下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2. 近两年内有教学事故者不得参赛。 三、 竞赛内容
2、与竞赛原则 1. 竞赛内容包括课堂授课、教案、作业批改与答疑、师生交流互动、教学效果等。具体竞赛标准参见“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评分表”。 2. 竞赛原则 ( 1) 鼓励创新的原则:体现时代与社会要求,鼓励教学创新,有利于推广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 2) 广泛参与的原则:最广泛地动员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参加比赛,其他教师自觉参与比赛的听课、评议、交流等活动,以达到促进我校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高的目的,使比赛成为提高 我校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 ( 3) 教学稳定与公平竞争的原则:在竞赛过程中尽可能不影响正常教学,以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竞赛程序应科学、公开,以保证竞赛结果
3、的公正性与示范性。 四、 竞赛办法 1.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学院(部)负责实施,学校派专家协助进行;决赛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竞赛结果经校竞赛委员会确认,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竞赛的预赛阶段可采取随堂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学生问卷调查、同行评价、督导评价、观摩教学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决赛阶段原则上采用观摩教学的方式进行。 2. 竞赛报名采用院(部)推荐和自愿报名两种方式,需填写“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报名表”,学院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定,组织预赛实施,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决赛名额确定决赛名单,并将参加决赛者的预赛成绩、学院推荐意见等材料汇总后交教务处。 3. 教务处汇总决赛名单后,根据不同学科进行分组,以观摩教学的形式组织评委会专家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拟定获奖人员及获奖等级的建议名单。 五、 奖励办法 1. 学校对获得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其获奖情况记入该教师的业务档案。 2. 校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成绩在职 称评定、教学质量奖评定等中作为依据之一。 3.设立比赛优秀组织奖,以鼓励和表彰比赛组织工作较好的学院(部)。 六、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二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