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届 “ 绍兴一中 创新班 、 市直普通高中 推荐生 招生 ” 推荐 工作 实施方案 为配合 高中招生 制度改革 , 向优秀学生提供更充裕的个性发展空间,根据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 市直普通高中 招生 工作改革有关 精神, 现将 2018届 毕业生 绍兴一中 创新班、 市直普通高中 推荐生招生 推荐 方案 公 告如下。 一、 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汤晓幸 副组长: 吴胜荣 组 员: 沈国祥、单如玉 、 本届学生所在年级的 年级组长 及各班主任 二 、推荐工作 监督小组 组 长:王荣均 副组长: 王湘炜、 林萍华 组 员: 本届学生所在年级 中考学科各备课组长 家长代表 :二 (
2、1)陈爱珠二 (3)唐国英二 (5)胡利琴二 (8)张明敏二 (10)董旭霞二 (12)张慧蓉 学生代表: 二 (2)郑路迪二 (4)王之珣二 (6)章杰宇二 (7)徐玮玮二 (9)祝可越二 (11)祝一笑 三 、工作要求 绍兴一中 创新班、推荐生报考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形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 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操作,健全 监督机制。 1.切实加强领导 学校建立 由 校长负 总 责的报考创新班 、推荐生 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订报考创新班 、推荐生 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各种形式宣传实施办法,审定报考结果,做到过 程公开,操作规范,确保教育公平。 2.
3、全程阳光操作 学校 在 广泛宣传 、 全面发动 的 基础上实施 , 推荐 工作实施 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征求意见,并将 讨论确定后的方案在师生、家长中公示; 相关 考试 的 组织 做 到 严密规范,命题、阅卷、计分均实行专人负责制、责任追查制; 报考对象必须 事先 公示, 并 接受师生、家长 的 监督。 3.健全 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校党总支 书记负责, 以 校级领导、 教师、 本届 学生 有关家长、本届 学生代表 组成 的推荐工作监督小组,对方案制订、考试过程、结果公示等工作环节实行监督,确保报考创新班、推荐生工作顺利实施。 绍兴市建功中学 2017 年 6月 附件 1: “ 绍兴一中 创新班招生
4、 ” 推荐 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2: “ 市直普通高中 推荐生招生 ” 推荐 工作实施方案 2 附件一 “ 绍兴一中 创新班招生 ”推荐 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下,由学校教学处负责实施。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本校报考 创新班名额,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择优报考,报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监督小组全程对操作过程进行监督。 二、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我校具有 注册学籍的 当 年初中应届 优秀 毕业生 。 三、报考条件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设置报考条件。 1.报考前置条件:报考创新班学生综合素质必须达到 2A3P 等第及以上,热爱科学, 学习能力强,心理素质好,且
5、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动手实践能力,各学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2.报考学业条件:以初二下期末考成绩、初三上学期 数学、科学竞赛 成绩、初三上期中考成绩 、初三上期末 考成绩、初三上期末创新班选拔考 成绩为主要依据,具体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入围阶段 初三上学期 数学、科学 竞赛成绩(数 学、科学各满分 100 分,合计满分 200 分)。 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卷面成绩 (满分 720 分 )。 计算方法: 入围分 =初三上学期 10 月份数学、科学学科竞赛考试卷面总成绩 (满分 200 分 ) 70 +初三第一学期期中考卷面成绩 (满分 720 分 ) 30。 “入围分” 列前
6、 50名的学生原则上获得当年绍兴一中 创新班报考辅导资格,组成创新辅导班,由相应教师进行考前辅导。 第二阶段:确认阶段 初二下学期期末考卷面成绩按当年 绍兴一中 创新班各科招生分值折算后的总分; 初三上学期期末考卷面成绩按当年 绍兴一中 创新班各科招生分值折算后的总分; 初三上期末创新班选拔考试成绩 (学科分值同 当年 绍兴一中 创新班招生考试分值 )。 计算方法:综合分 =( 的实际得分的实际得分) 40 +的实际得分 60 根据 当年创新班招生分配给本校的名额数,按照“ 综合分 ”依次等额确定 报考 绍兴一中创新班学生名单。 如遇特殊情况,以综合分为主要依据,依次比较初三上期末创新班选拔考
7、试成绩 中的数学与科学成绩总分;初三上期末创新班选拔考试成绩中的数学成绩 ; 初三上学期期末考数学与科学成绩总分;初三上学期期末考数学成绩; 初二下学期期末考数学与科学成绩总分 ; 初二下学期期末考数学成绩。 获得报考 绍兴一中 创新 班的学生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并上报。 四、如市教育局对当年 创新班招生政策有调整 ,则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绍兴市建功中学 2017年 6月 3 附件二 “ 市直普通 高中 推荐生招生 ”推荐 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教学处负责实施。根据市直普通高中 当年分配的名额,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择优报考,报考过程公平、公正
8、、公开,监督小组全程对操作过程进行监督。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校 当 年初中应届毕业生,且必须是 前三年 秋季招生时确定的本校施教区 初一年级 学生 ,在初中阶段学生本人学区户口没有变更,初中阶段 学区产权住房没有变更的条件。 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推荐生考试。 三推荐条件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设置推荐条件。 1.推荐前 置条件:推荐生综合素质必须达到 2A3P 等第及以上,其中道德与素养必 须为“ A”。 2.推荐学业条件:综合衡量初中三年学业情况,以初三学年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 初中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满分 500 分) 初中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满分
9、 720 分) 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推荐生选拔考试卷面成绩(满分 720 分) 计算方法:初二第二学期期末考卷面成绩 20 +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卷面成绩 40 +初三第二学期推 荐生选拔考试卷面成绩 40推荐生学业分。 3.推荐加分条件: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发挥特长,设置特长加分项目, 总 加 分值 最高为 3分,直接计入总分。 同年级同类别按最高得分计,不累计加分。 在初二、初三学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地方课程、信息学竞赛(均要求现场竞赛)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1 分,市直级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 2分、 1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10、或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办的(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活 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同意)体育类竞赛获奖的, 获市级及以上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加 3 分、 2分、 1 分,市直级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加 2分、 1分。(团体比赛非主力队员下降一等 加分)。 初中阶段获得艺术特长 B 级及 以上 证书的加 3 分, 在初二、初三学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现场竞赛(包括朗诵、演讲等项目)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1 分,市直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 2 分、 1 分(集体节目非主要演员下降一等加分)。 4.推荐优先条件:如总分(总分学业分 加分)出现并列,则品德优秀、表现突 出的学
11、生 优先推荐。优先条件按下列项目依次排列: 初中阶段获得过市直级及以上 美德少年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荣誉的,按级 4 别高低排列。 初中阶段获得过市直及以上优秀团员或在校学生会、团委担任主要干部(学生 会限部长及以上,团委限团委委员及以上),或曾获校建功奖的。 初中 阶段担任班级主要干部(班委委员或团支部委员)或获得过校级美德少年 的。 5.如遇特殊情况,以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依次比较初一、初二、初三上学期 五次期末考和初三下学期推荐生选拔考试六次成 绩总分;初三上学期期末考和初三下学期推荐生选拔考试成绩总分;初三下学期推荐生选拔考试成绩。 四 、 如市教育局对当年推荐生招生政策有调整 ,则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注:阳明中学、稽山中学创新班推荐原则参照上述方案执行。 绍兴市建功中学 2017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