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峡大学专业评估材料整理意见汇总此汇总意见包括:省预评专家意见和校评估办意见两部分。请各学院认真对照检查,并根据本汇总意见,做好各专业数据填报与材料整理工作。一、省评估专家指导意见(一)数据部分1、基础实验室设备值由学校统一给出,各专业直接填报。2、图书期刊分布情况按学校图书馆提供资料统一填报,各学院资料室图书等据实填报。3、专项经费只包含新专业建设经费和品牌专业建设经费,没有的可以不填,也并不是每年都有。4、状态数据 3.1(1) (2) (3) (4) 、3.2(1) 、3.2(3) 、3.2(4)含交叉课的,做附表,对应自评支撑材料 3.1(1) 、3.2(1) 、3.2(2)做附表。5
2、、项目参与人也可统计,主持人与参与人同专业,不可重复统计,学生第一作者教师为通讯作者的也可统计。6、状态数据表 4.1 课程结构体系,选修课部分只填人才培养方案硬性要求选修的学分,教学形式列中只填必修的,实践教学含教学实验的。7、状态数据表 6.1(1)中只统计必修。8、状态数据 7.3(1)报考人数不填。9、网选课教师共享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网选”即可,不列具体专业。(二)专家进校评审部分1、专业规划现状分析中应考虑加就业情况和趋势分析。2、教学大纲检查专业写法不一致,或没有按学校统一要求编制,如缺学时分配表、内容过于简单等。3、考试大纲与教学大纲要求有差异,不符合规范等。4、试卷批改没按照
3、规定执行,如给“+” 、 “-”分,修改后的地方签字等。详细内容已要求各学院复印。二、校评估办指导意见评估办对各学院报送的部分专业评估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查情况,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各专业要根据自身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核查、修改。(一)材料整理共性要求1、表格格式除学校统一要求调整的外(如课程分类)应与原表一致,不能改动原表格;字体及格式要做到统一。2、附表应直接列在原表后,不单独成册。3、自评支撑材料和状态数据应一致,并按原表要求形成对应关系。4、学院的汇总各表中,专业顺序应一致。5、支撑材料目录页码应按实际页数调整。6、特别提示:人才培养方案和主讲教师一览表是材料整理的核心部分,应注意相关
4、表格之间的关联性。如主讲教师一览表与后面的表格中教授副教授上课、评教、主干课程、教材选用等存在关联,只是统计口径有所调整,注意数据的统一。(二)自评支撑材料存在问题表 1.3 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未按 150 字左右的要求填写。表 2.1 无设备台套及价格合计;单价、总价不符;备注填写不规范,共享信息未填或不全。表 2.2 接纳规模和实际接纳人数合计不准确(实际接纳人数按 2009 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到实习基地参加各类实习的总人数填报) 。表 2.3 没按原表备注要求,而自设门类。表 2.4 经费使用情况无明细;经费未分解,形成了共享。表 3.1(1) 教师共享信息未填;部分专业未做附表(原表中也未
5、含交叉课教师) ;校内教师被列入兼职。表 3.1(2) 未授课教师被列入了专任教师。表 3.2(2) 评教结果未按要求学年度(07-08,08-09)填报。 表 3.3(1) 备注中共享信息未填;人才科研启动费经费来源应为“三峡大学科学基金”表 4.2(1) 出版时间填写不规范或不准确;未按人才培养方案课程顺序列表;类型划分不规范;交叉课使用教材信息不全。表 4.2(2) 未分年度填写。表 5.2(1)部分专业未填该信息(培养方案中有实验教学) ;有学时无具体项目数等。表 7.1(2)省优论文和国家奖学金不列入获奖范围。表 7.2 省优论文未加以突出。(三)状态数据存在问题表 2.1 设备在学
6、院各不同性质专业完全共享,没有进行区分;备注中共享填写不规范表 2.2 实际接纳人数与支撑材料不一致,接纳人数应按人次填写应届生学习期间(4 年或 5 年内)到基地的总人次,实际接纳人数可以大于应届生数。表 2.3 只需统计与专业相关学科的图书数据。表 2.4 专项经费形成共享,应分开;注意单位是万元。表 3.1(1) 有支撑材料附表无状态数据附表;共享(特别是跨学院交叉课)信息未填或不全。表 3.1(2) (3) (4) 表格合计栏被删除。表 3.2(1) 主讲人次与支撑材料不一致;符合资格人次与支撑材料不一致(支撑中有不合格,状态数据中全部合格) 。表 3.2(2) 教授副教授总人数小于授
7、课人数(应按人数统计而非人次) 。表 3.2(3) 主干课程门数未按“门数”统计(同一课程分班上课算 1 门,任课教师人数按实际上课情况统计。例:若“工程测量”为主干课程,分两个班授课,则在主干课程门数中统计为 1 门,主讲教师人数为2) 。表 4.1 未按学校要求的 4 类统计;统计对象为在校学生,应包含 4 个或 5 个版本;统一按版次填报(版次下列出所有专业)表 4.2.(1) 与主讲教师表格统计门数的关联。表 4.3 未含交叉课;统计未按门次,注意与主讲教师表格的关联(去掉选修课) 。表 5.1 要求与 4.1 同。表 5.2(1) 与 5.1 和 5.2(2)的关联性有问题,实验学时、实验个数不一致。5.1 实验学时=5.2(1)计划学时,5.2(1)完成个数=5.2(2)个数合计,门数也应一致。表 6.1 未含交叉课;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表 6.2(1) 未按 4 类统计;支撑(有变更)与状态数据(无变更)不一致;年级格式不统一。表 6.2(2) 未指导的也被列入;符合资格条件使用不准确(应为讲师以上) ;符合资格比例与自评支撑材料数据不一致。表 7.3(2) 签约人数与就业行业人数分布总和不一致,与 7.3(3)地域分布人数之和不一致。就业行业人数分布总和=签约人数=地域分布人数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