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为扩大国家奖学金对同学们的激励促进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学校奖学金相关管理规范,结合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部分:评审条件(一)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尊敬导师,团结同学,服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表现良好。4学习成绩优异,各科学习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二)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科研成果显著: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高水平科
2、研成果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取得同行认可的其它高水平学术成果。成果完成单位须是三峡大学为第一单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2在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3学校认定科研发展潜力突出或其他特殊先进事迹,为学校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第二部分:评审程序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 9 人。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评审委员会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1研究生本人提交附件 2 申请审批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所有类型奖、助学金的申请资格) ,研究生
3、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12:00 前提交电子及纸质申请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01) 。2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研究生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平时综合表现、文体实践活动等情况,公布入围答辩人员名单,入围人员有 2 天时间准备 PPT。答辩基本要求:答辩采用 PPT 展示,PPT 制作由答辩者单独完成;所有内容要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答辩主要内容及评分规则:参加答辩的同学采用 PPT 展示形式对个人基本情况进行陈述,时间为 5 分钟(严格控制时间,超时扣分) ,评委质询时间 5 分钟。打分采用百分制,其中思想品德与学业成绩占 20 分、科研学术能力占 60分、文体及社会实践能力占 20 分。本实施细则由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研究生管理办公室2018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