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RDR201601003安政办发 201634 号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 印 发 安 仁 县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的安仁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9 年9 月 10 日印发的安仁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政办发200947 号)同 时废 止。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 年 5 月 30 日2安仁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 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2.4 组织体系框架图3.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防预警行动3.3 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4.2 应急响应行动4.3 信息报送和处理4.4 指挥和协调4.5 应急处置34.6 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8 信息发布4.9 应急结束5.善后工作5.1 善后处置5.2 社会救助5.3 事故调查6.应急保障6.1 通信保障6.2 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6.3 技术保障6.4 资金保障7.监督管理7.1 预案演练7.2 宣传和培训7.3 监督检查8.附 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
3、案管理与更新8.3 预案解释部门8.4 预案实施时间41.总 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生产、经济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Z0006-2009)、 郴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仁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仁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
4、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5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县政府设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1 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安仁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安监局局
5、长任副指挥长,县经科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县旅游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安仁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发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情况;完成县人民政府、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上级特
6、种设备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62.2.2 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落实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及时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2.2.3 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 ;组 织 或 参 与 事 故 调 查 ,督 促 有 关 部 门 (单 位 )制 定 防 范 措 施 。县安监局: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县经科商局:负责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参与、协调
7、商场、超市、市场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县公安局: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露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县人社局:依法作好因工伤亡人员补偿等工作。7县住建局:制定、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县房产局:督促物业公司制订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参与协调住宅电梯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市监部门参与、协调公路、水路运输
8、行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县卫计局:配合市监部门参与、协调医疗领域特种设备(高压氧舱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组织事故医疗救护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及处置工作。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参与、协调大型游乐设施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县旅游服务中心:参与、协调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县总工会: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帮扶工作。2.3 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成立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置组,具
9、体负责相关工作。8综合协调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事发地政府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抢险救助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协助处置,事发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警戒保卫组:县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医疗救护组:县卫计局牵头,负责事故医疗救护工作。后勤保障组:事发地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次生灾害防治组:事发地政府牵头,县住建局、
10、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参加,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报道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善后工作组:事发地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房产局、县旅游服务中心、县经科商局、有关保险机构、事故 发 生 单 位 参 加 ,负 责 伤 亡 人 员 及 其 家 属 的 安 抚 、抚 恤 、理 赔 等 工 作 。92.4 组织体系框架图综合协调组 抢险救助组 警戒保卫组 后勤保障组次生灾害防治组宣传报道组 善后工作组成员单位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局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应急救
11、援专家库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乡镇政府医疗救护组事故103.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好全县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3.1.2 各乡镇政府及其县直相关单位收到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进行核实与风险分析,并立即向县政府(县政府应急办具体接收)及县直有关单位报告。3.1.3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应建立全县特种设备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并公布特种设备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3.2 预防预警行动3.2.1 接警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接警机构,公布接警电话。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3.2.2 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