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效率,更加注重公开招聘工作的程序,更加注重公开招聘工作的方法,更加注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更加注重公开招聘工作的效果,较好更快地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实现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多科性大学的宏伟目标奠定基础,特制定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 、工作程序1、招聘计划上报、审批与发布(1)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发布上报招聘计划通知,一般为每年的 6 月末。(2)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情况,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教学辅助、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填报
2、本单位教学科研与教学辅助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拟进学科专业、学历、科研要求、研究方向和需求数量等要求。(3)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根据各单位岗位情况及学校发展规划对各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进行审核。招聘计划经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统一对校内外发布。对外发布的招聘计划应载明学校简介、拟招聘岗位、岗位数量、岗位条件、招聘时限和报名方法等内容。(4)通过后的招聘计划在学校网站、各重点高校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发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九月末,招聘计划一经公布各单位均应严格执行。2、应聘人员简历收集、资格初审和拟聘人员初定(1)各单位应成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领导、专家及教
3、职工代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备案。(2)应聘者通过网上简历提交系统和简历接收邮箱进行提交个人简历,各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主动到各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收集应聘简历。(2)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下载简历提交系统和简历接收邮箱的应聘简历,整理、汇总后下发相应单位。(3)各单位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补充暂行办法 (东林校人201216 号) 、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试行) (东林校人20116 号)和 东北林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东林校人201217号)等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对拟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以上三个文件规定的考核程序各单位对资格初审
4、通过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情况和考核意见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应聘人员进行学校考核申请表 ,上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4)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接到用人单位学校考核申请表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初步考核后上报的候选人、拟引进教师和拟引进人才进行学校初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认定其学术水平及相应层次,并提出是否进行学校考核的意见。 3、应聘人员学校考核(1)学校初审通过后,由各单位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东林校人201216 号) 、 (东林校人20116 号)和(东林校人201217 号)三个文件规定的考核组成员组成要求组成考核组,并按文件规定的考核基本程序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5、。(2)学校考核完成后,各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考核结论,填报东北林业大学应聘人员学校考核情况表 ,以书面形式汇报考核情况和考核结论。(3)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在收到各单位考核情况和考核结论报告后,根据下达的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进行审核,并向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4、拟聘人选的资格复查、心理测试和身体检查(1)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要复查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论文原件和检索报告等材料的原件。(2)资格复查通过后,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开具体检通知单,到校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开具心理测试通知单到校大学生心理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3)心理测
6、试、身体检查不通过者,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上报单位。5、拟聘人选的确定、审批与公示(1)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第 4 条各环节审核通过的拟聘人选,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及时向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确定拟聘人选 。(2)确定的拟聘人选,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公示拟聘人选情况,公示期一般为七天。6、拟聘人员协议签订(1)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人选,人事与专家工作处代表学校按规定与之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对拟聘人选到岗后有特殊要求的,须与拟聘人选双方面谈同意后,将双方约定内容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在
7、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添加为补充条款。(3)非应届毕业生考核通过后,人事与专家工作处须与其签订工作意向协议。(4)就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后生效。7、拟聘人员报到拟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人事档案等相应佐证材料到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办理报到手续;正常补充教学科研人员签订东北林业大学岗位聘用合同 ,达到青年骨干教师条件的签订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聘用合同 ,达到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签订东北林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 。二、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公开招聘计划,学校人事工作小组按照时间安排讨论通过公开招聘计划,通过后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及
8、时发布公开招聘计划。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科研人员补充暂行办法 (东林校人201216 号) 、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试行) (东林校人20116 号)和 东北林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东林校人201217 号)等三个文件的应聘人员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初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考核程序要求组织进行各阶段的考核。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计划和用人条件要求进行招聘考核,不得改变用人计划和降低用人标准。4、各单位要严明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切实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要求执行。如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学校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暂行办法有关规
9、定进行处理。三、其他要求(1)非教学科研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公开招聘程序参照执行。(2)对于异地招聘的岗位急需人才,经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由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或相关单位和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共同组成招聘小组进行异地面试考核后,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非教学科研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考核经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程序参照教学科研人员招聘程序执行;也可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统一组织考核。(4)对应聘从事教学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试讲(板书) ;对应聘从事科研与实验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应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对应聘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应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