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皖质办函2016 150 号转发质检总局 2016 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现将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质检特2016 166 号)中 2016 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每月月底上报当月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联系人:王俊龙 电话:0551-63356084。邮箱: 。附件: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2016 年 6 月 2 日安徽省 质 量技 术监 督局 办 公室- 2 -质检总局 2016 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为 进 一 步 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新期待,质 检
2、总 局 研 究 决 定 在 2015 年 电 梯 安全 监 管 大 会 战 基 础 上 ,2016 年 继 续 深 入 开 展 电 梯 安 全 攻 坚 战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和质检工作要点,强化安全发展和红线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以社会多元共治为手段,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乘梯环境。二、基本原则坚 持 权 责 一 致 ,全 面 落 实 企 业 主 体 责 任 ,按 照 “放 、管 、扶 ”的 要
3、求 实 施 分 类 监 管 ;坚 持 改 革 创 新 ,完 善 监 管 体 制 机 制 ,推 动技 术 和 管 理 创 新 ;坚 持 标 本 兼 治 ,提 高 电 梯 本 质 安 全 ,夯 实 电 梯安 全 基 础 ;坚 持 依 法 治 理 ,充 分运用法治思 维和法治方式进行监管;坚持多元共治,努力构建“企业落实 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行业协会自律服务、社会公众监督参与”的工作格局。三、工作目标- 3 -巩固 2015 年电梯大会战的成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合作,攻坚克难、综合治理,继续做好大会战建档问题电梯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建
4、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以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为切入点,多种方式建设并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实现更大范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统计分析,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电梯应急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顶层设计方案,全面推进法制、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努力实现治标向治本的转变,系统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四、组织机构按照质检总局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统一安排,在“ 特种 设备 安全攻 坚计划领导小组” 工作机制下,延 续 2015 年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指挥部工作模式,由总局领导担任组长,特种设备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协调部署全国电梯安全攻坚战相关工作。
5、地方各级质监部门继续延续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模式,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并完成所在地区相关工作。五、工作内容(一)攻坚克难,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一是集中攻坚,抓紧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工作。对 2015 年电梯大- 4 -会战建档问题电梯还未完成整改的,应当按照关于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总结和后续监管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挂牌督办电梯的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尽快完成整改,消除隐患。各地应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帮助使用维保单位分门别类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对于“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 三无”电梯,要报请地方政府,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府作
6、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维保单位、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措等。质监部门要发挥技术优势,按照政府要求和用户需要,积极开展安全评估等,做好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技术支持,促进挂牌电梯尽快完成整改,消除隐患。二是组织“回头看” ,防止 问题反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建档问题电梯,各地要组织“回头看” ,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原有问题反复,死灰复燃;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责令使用维保单位深入查找原因,进行彻底整改。三是总结经验,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认真总结大会战隐患排查整治的经验和问题,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将其制度化,并延续到常态工作中;要深入分析
7、问题根源,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电梯监督检查计划,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时段,不断强化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5 -(二)多措并举,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电梯应急能力和监管效能。各地要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质检办特函 2015804 号)要求,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应急能力,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多种模式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按照使用单位承担电梯应急救援主体责任、维保单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指挥协调的原则,根据当地工作实际,调动电梯生产、使用、维保,以及行业协会、专业救援力量等
8、多方面的积极性,多种方式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在总局确定的试点城市基础上,2016 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有部分城市(区)开通运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以此为基础,加快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二是加强电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局印发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数据归集规则(试行)的要求,调整规范相关数据记录和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定期统计和分析电梯困人等故障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分类监管。在各城市应急处置平台基础上,重点建立省级数据中心,汇集各地相关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对电梯的动态监管、科学监管。已经建成的电梯应急
9、处置平台,应当按照统一的数据归集规则,向总局电梯故障数据分析及风险监测信息平台上传相关数据,- 6 -更大范围开展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三是运用物联网技术试点建设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各地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基础,积极开展基于物联网的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研究电梯全生命周期大数据安全监测和公共服务系统的框架方案,制定电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电梯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和产品识别追溯系统,利用现有电梯应急处置平台,逐步扩展平台功能,推动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大数据安全监测和公共服务系统。(三)改革创新,系统构建安全工作长效
10、机制。一是推动电梯立法,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制定专门的电梯安全条例,开展电梯立法的前期研究;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地方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启动电梯大规范制定工作,结合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研究建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协调体系;修订电梯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电梯国家标准,在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基础上,打造适应中国国情的最为严格的电梯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提请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明确各相关部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安全生产监管、保监等部门沟通合作,- 7 -研究解决电梯维修资金
11、的提取、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动电梯责任保险等问题,联合交通、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公共交通、旅游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电梯安全联合监管。三是推进维保改革,实施分类监管。推进制造、维修单位许可改革,促进制造企业更多承担维保服务;联合工商部门研究制定维保服务等合同范本,指导行业组织公布维保服务指导价格等,规范维保市场;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及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建立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退出机制,试点电梯按时维保改为按需维保,对维保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发挥市场优胜劣汰机制,转变监管方式。四是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监管能力。筹建总局电梯安全技术研究中心,为电梯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支撑;参考发达
12、国家做法,按照设备数量合理配备监管力量,探索安全监察、专业技术检查与综合行政执法分工协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监管能力水平;明确工作职责,明晰权责边界,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建立激励机制,稳定监管队伍,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建设。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开展“六一” 儿童节、“电梯安全宣传周” 等宣 传 活动,联 合教育等部门推动电梯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程,在公众中特别对少年儿童,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鼓励新闻媒体客观报道电梯安全状况,把握正确舆论- 8 -导向,大力开展电梯安全公益宣传,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 的良好社会氛
13、围。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是 2016年质检总局重点工作任务,既是对 2015 年电梯大会战成果的巩固和提升,更是系统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治标到治本转变的重要举措。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电梯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系统总结电梯大会战中好的经验,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对策,改进方法,持续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要继续延用电梯大会战工作机制,毫不松懈、再接再厉,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方案、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重点在“老大难” 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着力在建章立制方面下功夫,努力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 长治久安” 。(二)落实任务,强化督
14、查。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攻坚战年度目标、时间进度等具体工作层层分解和细化,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加强督查检查,工作进度情况每月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定期组织对市(地)、区(县)及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按时完成进度指标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进度指标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尽快赶上。总局实行月报制度,各省级质监部门在每月 5 日- 9 -前将上月工作情况以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形式(见附件1)报总局特种设备局,4 月 5 日前同时上报省级工作方案。总局将对各地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三)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各级质监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
15、报,发挥政府和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相关行业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与电梯安全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协调机制,部门合作,齐抓共管。重点要落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调动业委会、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营造 “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的良好社会氛围。附件电梯安全攻坚战信息统计表- 10 -填报单位: 联系人:已完成整改数量B (台)正在整改中数量C (台)截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大会战中问题建档电梯仍未完成整改数量(电梯安全攻坚的基本数)A(台)继续挂牌督办数量(含依法封停)D (台)是 否已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市(州、盟、区)数 E(个) 是否开通应急处置专用号码如开通,为:平台覆盖电梯数量 F (台)已颁布地方法规、规章数 G (部)行政执法案件数继续挂牌督办电梯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改革创新、系统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亮点,以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可另附页):注:1. 此表为月报表,累计数据截至每月底。2. 数据关系: A=B+C+D 3.本表请各地于每月 5 日前,以电子邮件报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人:马俊、李赵,电话:010-82260433、1944,邮箱:tsjd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