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 州 大 学教务2011119 号关于我校 2011-2012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属各学院(部):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全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一环。本学期学生网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如下。一、评价时间及地点2011 年 12 月 5 日 8:302011 年 12 月 20 日 16:00(15 周周一至 17 周周二),登录校内外任何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均可进行评价,网址:http:/(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二、评价对象除以下六类课程不进行网上评价外,本学期所开设的所有本科教学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均为评价对象。不进行
2、网上评价课程:1、集中实践类课(如实习、实践、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2文、毕业设计等)。2、第二专业课程。3、开课时间在 15 周及以后的课程。4、自然班分成小组由不同教师授课的课程。5、学时数太少或由多位教师轮流授课,每位教师授课时数较少的课程,如形势与政策、 大学生就业指导、 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等。6、小班教学的技能性课程,如钢琴、 器乐、 声乐等课程。三、评价程序学生进入广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首页,点击“教学质量评价” ,即出现本学期需要评价的课程名称及授课教师姓名一览表,点击教师姓名即可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广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首页的学生网上评价操作指南)。四、评价要求1、对教学
3、单位的要求(1)各教学单位要召开网评宣传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1)和学生网上评价操作指南(学生登录广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首页即可查阅),使学生了解网上评教的意义,熟悉评价基本程序,理解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2)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组织各班学生按要求进行网上评价,并及时汇总本单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信息错漏问题,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沟通(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339366140,13342818119)。(3)为确保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有效性,要求学院在网评过程中阶段性公布未按要求参加网上评价的学生名单,并及时组织、督促这部分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课。2、对学生的要求(
4、1)根据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11 年 11 月修订)规定,未完成评价任务的学生将不能进行选课及分数查询。请各位同学尽早进入系统进行评价。(2)被评教师只能查询到评价结果而无法查询评价者及具体评分,请学生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不要有任何后顾之忧。(3)评价过程中如发现自己的课程或教师信息有误,请及时向学院教务办或学校教务处反映,并暂停评价,等错误信息更正后再进行评价。3、对教师的要求(1)教师要督促自己授课班级的学生积极、认真、公正、客观地评分。若 1 门课程参评学生数低于 10 人,则该门课程无评价分数。授课班级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师务必督促学生积极
5、参加网上评价。(2)教师如发现自己的课程、学生信息缺失或有误,请及时向学院教务办反映。五、评价说明41、学生登录密码查询电话:39366393-405(网络中心唐老师)。2、为确保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在网评开始(12 月 5 日)至结果统计(12 月 20 日)期间,原则上教学任务库数据不得异动。附件: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1-1)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价表( 1-1)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课程名称: 教师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序号评价指标 权重 项目评分1老师认真负责,准时上、下课,调课少,有效管理课堂秩序,批改作业、答疑认真,反馈及时 0.202老师教学内容充实、新颖,信息量大,知识广博,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0.253老师授课中灵活采用讲授、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所用课件效果好,鼓励我们表达观点,激发了我们的学习兴趣0.254学完这门课,我们觉得自己在知识掌握和能力培养等方面收获很大0.30评定等级 合计得分请用简短的文字表达您对这门课程的教学和任课教师等的评价:注:1.每项评价指标的项目评分最高分 100 分,最低分为 0 分。2.合计得分=项目评分*权重。3.评定等级标准:优90;80良90;70中80;60及格70;不及格60。6抄送:邓成明校长助理,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