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失业调控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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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佛 山 市 失 业 调 控 工 作 方 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536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粤府20063 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佛府200681 号)的精神,加强我市失业调控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以控制失业率为目标,紧密结合扩大就业政策措施,运用法律、经济等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城镇失业源头进行调控,把城镇登记失业率

2、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程度。二、工作目标(一)有效控制失业人数过快增长,使失业人员数量不超过经济活动人口的一定比例, “十一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5%以内。(二)缩短失业周期,将长期失业者所占比例控制在失业人员总数的 50%以内。(三)积极调控失业群体出现的时间及区域分布,避2免过于集中,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险待遇,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各项再就业活动,为其重返就业岗位创造必要条件。三、工作措施(一)从源头上调控就业转失业人员规模,防止失业人员过快增长。1切实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

3、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本地区企业关闭破产的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职工的承受能力,合理把握工作的进度和力度,避免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实施关闭破产企业数量过于集中,防止失业率急剧攀升。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指导。企业关闭破产数量较大,职工安置任务较重的地区,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要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严格把好“三关”:事前,要严格审核职工安置方案,督促落实安置资金;事中,要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事后,要做好再就业服务和社保关系接续工作;二是指导企业在破产准备前期举办政策培训班,广泛深入

4、宣传政策;三是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后,由地方有关部门和企业主管部3门组成督导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并及时处理职工提出的问题;四是破产终结时,劳动保障部门要与企业及有关方面配合,大力宣传有关再就业政策,使职工了解离开企业后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求助途径,为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2正确引导和规范企业裁员。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应通过采取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做好政策宣传等措施,加强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严禁企业随意裁员,避免因企业裁员造成大规模失业。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要引导其与职工进行协商,通过采取适当缩短工时、降低工资待遇等措施,稳定就业,避免集中大批裁员;对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停产半停产确

5、需裁员的企业,要指导其严格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范裁员行为。企业裁员方案要依法征求工会或职工的意见,方案要明确裁减人员的数量、裁员条件、资金渠道及安置措施等,并依法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除关闭破产企业外,原则上企业从业人员在 500 人以上 2000 人以下,一次性裁员超过 10%,或一年内累计裁员超过 20%的,企业从业人员在 2000 人以上,一次性裁员超过 200 人,或一年内累计裁员超过 400 人的,要事先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企业裁员报告后

6、,要结合当地就业形势,在对企业裁员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后,确定企业裁员数量是否得当。如果可行,应指导企业做好裁员的相关工作,并及时提供各项劳动保障服务,保证企业裁员工作的平稳进行,切实维护被裁减人员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进行调控,应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向当地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3切实做好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指导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创造新的就

7、业岗位,安置分流的职工,做到多转岗、少失业,实现富余人员从“岗位”到“岗位”的转换,尽量避免把企业富余人员大量推向社会。凡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兼并联合等涉及劳动关系调整需要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必须首先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程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要责成企业予以明确和落实,否则,一律不予批准,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改组改制工作5的顺利进行。对于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多种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对其开展的转岗培训及其他稳定就业措施予以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8、。4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失业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做好失业职工生活保障、档案移交和再就业培训等服务。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条件的失业职工,要通过失业保险保障其基本生活。(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1各区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经济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大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控制失业率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通过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兴办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就

9、业岗位,扩大就业人员总量。要及时研究解决在执行政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积极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发展。2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各区要按照中央和省、6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3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利息补贴,贷款额度为 2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2 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 1 次(展期为 1 年,展期不贴息) 。4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凡招用持有本市、区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或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的

10、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可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之和计算。符合“3545”年龄条件(即女 35 周岁以上,男 45 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底)的持 再就业优惠证 或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根据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而相应延长,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男性 45 周岁以上、女性 35 周岁以上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 ,在全市范围内可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扶持政策,岗位补贴标准为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月

11、补贴 150 元。5稳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备7案手续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四个险种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0%。(三)深入实施技能培训工程,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各区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有效调动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通过再就业技能培训,增加失业人员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提高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并根

12、据培训人数和合格率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要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为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提供项目咨询论证、开业指导、资金信贷、跟踪扶持等服务,重点培养一批自主创业带头人,带动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缓解就业压力。2进一步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可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补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可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具本办法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四)强化就业服务和社会化管理,为失业人员就业8创造必要条件。1加强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立和健全社区( 居、村 )劳动保障服务站, 要落

13、实人员经费、办公服务场地,规范工作程序,统一业务流程,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实施城乡统筹就业制度等方面的作用。2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就业服务功能,依托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称心的服务,使所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街道(镇)、社区就可以办好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3.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大幅度提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要按照佛劳社200785 号文的要求,各区要在 2007 年内,选择条件较好的街道 (镇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

14、作,到 2010 年,各区 80%以上社区要实现充分就业。(五)大力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失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各区要继续抓好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工作研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作用。一是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征缴力度,提高基金的支撑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9和基础建设工作,尽快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保障能力强、管理规范、服务周到、高效快捷的失业保险体系。三是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提高其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待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批准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后,积极组织实施。(六)

15、加强失业统计分析与监测,建立健全失业预测预警机制。1加强失业统计分析与监测,准确反映失业状况。要把建立健全失业统计制度,建立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要对失业率、长期失业人员比例、失业人员增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以及就业形势等情况实现动态分析监测,为制定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以及制定失业应急预案提供依据。2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社会对失业的承受力,及时确定或调整失业警戒线,并制定应急预案,在失业进入预警状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努力缓解失业人数增加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四、组织领导1失业调控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劳动保障

16、部门负有管理、监督和宏观调节的职能。各区劳动保障部门10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争取将失业调控工作纳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并由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2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失业调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由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责任。要建立本地区失业调控工作机制,对本地区失业人员接近或超过警戒线时进行预警,及时向政府提出缓解失业、增加就业岗位的措施和办法,保持本地区就业局势的稳定。3各区要站在稳定社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失业调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二是及时掌握本地区失业调控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制订失业调控有关政策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组织贯彻落实,做好失业调控工作。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 00 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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