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学审计质量控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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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审计 20125 号 签发人:乔丰强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各处级单位:现 将 安 徽 理 工 大 学 审 计 质 量 控 制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遵照 执 行 。安徽理工大学二 一二年三月九日2安徽理工大学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降低审计风险,为学校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信息,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部门从事各项工作的优劣程度,包括审计工作质量和项目审计质量,通常所讲的审计质量,是指项目审计质量,也就是作为最终审计成果的审计报告的质量。第三条 审计质量控制就是由审计部门和审计

2、人员依据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进行自我约束的一项活动。第四条 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规范审计行为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程序措施等,它是对审计实施过程的一种行为控制。第五条 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应成立审计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定审计项目负责人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并结合个人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专长科学搭配小组成员,合理分工。审计组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的职责。第六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完成时间和质量、小组成员工作结果等审计质量基础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一)审计前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初步调查,评价内部控制

3、水平;(二)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重点,确定审计技术和方法;(三)制订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报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四)拟定审计通知书,组织并监督审计组成员依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审计方案的全面实施;(五)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六)组织编写审计报告,报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意见;(七)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向审计部门负责人汇报审计工作情况,提交审计报告等资料;(八)负责审计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3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内部审计资格,掌握会计、审计、法律和经济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

4、规和政策,了解高校教育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审计手段。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保守秘密,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断接受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保证审计质量。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应该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处理问题时保持清醒冷静,讲求效率和方式方法。第十二条 审计立项后,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收集有关资料,评价内部控制,根据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性质确定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工作时间和人员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第十三条 审计

5、人员应当有针对性地收集与编制同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主要是指:(一)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二)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三)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四)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五)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六)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根据的相关数据

6、,计算的方法和结果等。第十四条 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取得证据的程序必须完备。4第十五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监督审计人员收集和审核审计证据,重要审计事项应确保收集相关、充分和可靠的审计证据,以足以支持审计结论。第十六条 实施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及时编写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必须附有审计证据,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 清晰、结论明确。第十七条 对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实施追加或者替代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仍难以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应当由审计项目负责人确认,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和审计报告中反映。第十八条 审计报告必须以相关的、充分的和可靠的审计证

7、据为依据。第十九条 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 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应发表审计意见。第二十条 审计报告经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学校分管审计工作领导审阅后,应送达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研究、核实,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第二十一条 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应当及时收集与审计项目相关的文件、工作底稿等材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编目和装订,于审计项目完成后按照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保存。第二十二条 对于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审计的项目,审计部门应按照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对中介机构实施审计的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其出具的报告进行审查。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审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2 年 3 月 9 日印发共印 6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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