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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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3 潍坊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 为 认真落实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 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 ,改善 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现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 推进建筑工程(含建筑、市政、征收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建筑 施工工地周边 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及裸露土地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现场道路 100%硬化、拆迁及保洁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和“两个监控头”管理 (规模以上建筑 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

2、) ,实行“六不 ” 标准 (物料存放不裸露、施工作业不扬尘、工程渣土不外溢、大风天气不施工、物料运输不抛撒、车辆上路不带泥),着力强化过程监督,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 建设扬尘污染源全部 实现高标准管理,全面 提升我市建筑工程扬尘防控水平。 二、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 1.责任公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 应当建立 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责任制 名单 和防尘措施 要在 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确保扬 4 尘防治 责任明确、措施 到位。 2.现场洒水清扫保洁。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及时清扫 垃圾浮土;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 增加洒水降尘次数;每天清扫工地

3、内部和车辆进出口直 至 城市公共道路,确保工地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 3.封闭和围挡。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周边应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 主要道路围挡高度不低于 2.5m,其他 道路不低于 1.8m。 砌体围挡,围挡墙必须设置 固定 基础,宽度不小于 24cm,砌筑砂浆必须 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彩钢板围挡,须 由 彩钢板、钢柱、固定基础和支架组成,要牢固且连续设置 。 围挡墙内外应保持 美观 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沙土 等 ,可设置 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理念、公益性广告、文明城市创建、扬尘治理等宣传内容,严禁乱涂乱画, 确保 达到美化城市的

4、效果。 4.道路场地硬化。施工现场所有道路及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硬化前必须用灰土整平夯实。临时道路不能硬化的,必须用钢板、混凝土预制板连续铺设。 5.裸露土地。工地闲置裸露地面 要 采取临时绿化措施,不能绿化的必须覆盖防尘布或密目防尘网 ( 2000 目 /100cm2) , 并 固定牢靠。 6.土方开挖。土方开挖、破碎作业等应持续采用雾炮、喷淋、洒水等湿法作业方式抑 尘。 5 7.物料覆盖。各种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临时堆放土堆、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采取防尘布或密目防尘网覆盖到位 ( 2000 目 /100cm2) , 并 固定牢靠。 8.废料清

5、运。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清 理时必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临时存放的应使用密闭式容器分类存放。 采取装袋或安装密 闭运输管道方式运输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 9.混凝土搅拌。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零星使用需要现场搅拌砂浆的, 必须 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10.车辆清洗。在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 保洁专用设施。对所有出场车辆进行全面冲洗,做到车厢、槽帮 和 轮胎无泥浆、灰尘等附着物 。受建筑施工场地影响无法安装车辆冲洗机的,必须使用高压水枪等 冲洗装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应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冲洗沉淀物。冲洗处应设置回水 沟槽、泥浆沉淀池等 重复循环用水

6、设施 ,严禁污水外溢污染道路。 11.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 监测 。规模以上建筑工地 要在 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与主管部门联网,实现信息 实时 共享。监控数据 要 保存一个月以上。 12.大风停工。风速 达到 四级以上时,施工单位 要 暂 停 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 业。 (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 1.责任公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6 制, 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责任制 名单 和防尘措施, 确保扬尘防治 责任明确、措施 到位。 2.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设专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扫和保洁,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每天定时对易产生扬尘的路

7、面进行清扫, 确保 施工现场无可视尘土。 3.工地围挡。工地周围 设置 固定围挡高度不低于 2 米,围挡应稳固、整洁、顺直、无破损,严禁乱涂乱画,按规定做好宣传,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4.现场硬化。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脚手架 底部 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应作硬化处理。 5.物料覆盖。各种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对水泥、灰土、沙石等工程材料进行围挡 并 严密覆盖。 6.废料清运。工程弃土、垃圾应及时清运,设立垃圾渣土集中存放场地, 由 专人负责管理,采取用合格防尘网( 2000 目/100cm2)覆盖等有效 防尘措施,防尘网布必须固定牢靠。 7.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在

8、实施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采取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刨掘工程沟槽开挖应采取洒水等有效 降尘措施,渣土 应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的应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对已回填后的沟槽, 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8.严禁现场焚烧。 禁止 在施工现场 露天焚烧建筑、生活垃圾 7 等 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9.现场搅拌。 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零星使用需要现场搅拌砂浆的, 必须 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10.车辆管理。运送垃圾及易产生扬尘的散装材料时,车辆应覆盖严密 保证 不撒漏。车辆清洗标准同建筑工地 整治相关标准

9、 。 11.大风停工。 风速 达到 四级以上时, 暂停 拆除、开挖、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12.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 监测 。标准同建筑工地 整治相关标准 。 (三)征收拆除工程施工工地 1.责任公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 应 设立公示栏,公示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名单 和防尘措施。 2.封闭和围挡。 在 拆除工地现场搭建围挡,做到边拆边围、拆完围完 、 围完封闭。围挡须采用砌体或硬质板等材料,沿主要街道、景观和繁华区域高度不低于 2.5m,其他区域不低于 1.8m。围挡应稳固、整洁、顺直、无破损,严禁乱涂乱画,按规定做好宣传,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3.作业准备。房屋拆除施工前,施

10、工单位 要 在主次街道和居住人员密集的一侧设置密目网,避免粉尘、废弃物 和杂物外飘。 4.施工作业。房屋拆除时,必须 遵守作业程序,采取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实施爆破拆除旧房屋的,必须按照有关 规定组织 8 施工,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5.严禁现场焚烧。 严禁 在 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 等 废弃物。 6.物料堆放。 拆卸 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 并 及时清理。 7.废料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渣土 要 及时清运,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清运 、 确需在拆迁工地内暂时存放的, 要 书面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处理,且堆放高度低于围挡高度。 8.场地硬化清洁。房屋拆除现场的车辆出口处内侧,应当铺设

11、钢板或进行硬化处理,并 指 定 专人对出口遗漏的渣土进行清扫。 9.车辆管理。清运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清洗标准同建筑工地 整治相关标准 。 10.大风停工。 风速 达到四级以上时,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暂停 房屋拆除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 11.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 监测 。标准同建筑工地 整治相关标准 。 (四)预拌混凝土企业 1.加装防风抑尘网类企业 ( 1)责任公 示。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责任制 名单 和防尘措施在显著位置公示, 9 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 2)专人负责。厂区配备专职工作人 员进行保洁,每天清扫

12、厂区内部和车辆进出口直至城市公共道路,生产期间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 2次,炎热、大风天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确保厂区内外区域整洁、湿润、不扬尘。 ( 3)洗车设施。大门口内侧须 设置 洗车设施,洗车设施应符合 潍坊市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自建洗车设施设置标准,对出门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 4)地面硬化绿化。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的地面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 ( 5)物料堆放。骨料堆场和配料地仓(含进料口)四周加装不低于 10m的防风抑尘网和喷淋降尘设施,喷淋范围覆盖整个堆 场,确保 骨料装卸、装运、筛砂和配料在防风抑尘网围合区域内完成。 ( 6)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密

13、闭输送 并 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2.全密闭生产类企业 ( 1)企业扬尘防治的责任公示、专人负责、洗车设施、地面硬化绿化四条防治标准分别同加装防风抑尘网类企业( 1) ( 4)条 相关标准 。 ( 2)密闭生产。城市建成区外延 5 公里 范围内的企业以及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重点控 制企业,其物料堆放、装卸、配料、 10 输送等生产环节必须在全密闭车间内 进行,不得对外部大气产生扬尘污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牵 头成立 市建设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形成主要领导 重点抓 、 分管领导 靠上 抓 、相关科室 部门主要负责人

14、全力抓的工作格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 具体 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要成立相应 工作 机构,认真研究部署,深入动员发动,迅速开展整治。对已开工项目,要立即 按照有 关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确保 6 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新开工项目,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市住建局 牵头 成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征收拆除工程和预拌混凝土企业 扬尘整治 四个专门督查组 和一个联合督查组,全面负责督导工作落实。 各 专项督查组 要牵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检查评分表,对市直工程进行不间断巡查,对县市区、 市属 开发区每周至少督导一次,每月至少全面

15、督导一遍并填写建设扬尘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确保整治工作任务 落到实处 。 市 建筑工程管理处 :主要负责督导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扬尘整治, 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监控视频安装费计入工程总造价, 具体 承担 预拌混凝土企业督查组任务。市 市政工程建设处 :主要负责督导全市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整治, 抓 好市直工程规范化管理,具体 承担 市政工程督查组任 11 务。 市建设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要负责督导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整治, 抓 好市直工程规范化管理,具体承 担 建筑工程督查组任务。 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督导全市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拆除工程扬尘整治,具体承 担

16、征收拆除工程督查组任务。 局 定额办:负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监控视频安装费计入工程总造价。 局工程科: 负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工作督导。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建 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依据 本方案明确的目标 任务和工作 标准,全面抓好本辖区内建设扬尘整治工作 。 要认真搞好培训,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 强化 巡查检查 ,进行日巡 查、周检查、月通报,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实时通报行政执法部门 ,依法依规 进行行政处罚,并认真 填写本单位执法检查评分表和建设扬尘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每月 扬尘整

17、治情况 和 建设扬尘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于 28 日前报市住建局工程科及对口主管单位。 (四)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建设(发包)单位作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第一责任人,按规定承担扬尘治理措施费和施工现场监控视频安装费。施工单位为扬尘治理的实施主体,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标准要求 ,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监理企业要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治理措施。 12 (五)建立追责问责机制。 要 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 , 依法 依规 给予行政处罚(依据 、 内容等见附件 1)和市场考核扣分,在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曝光,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与企业招投标、资质管理、评先树优挂钩,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对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未能 履 职 尽 责、情节严重的,及时 向 纪检 监察部门提出追责问责 建议。 (六)加强工作经费保障。 市级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建局 和 有关单位,要加大建设扬尘治理工作专项经费 投入,全力保障执法检查用车和必要的技术防控、专家 聘请 等工作经费。财政部门 要 列支专项资金,用于监管平台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 附件: 1.行政处罚事项依据 、 内容和实施主体统计表 2.建设扬尘整治行动信息 汇总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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