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 行) 长大教2005 233 号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实习风险,确保参加实践教学的师生健康安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学校在校外有组织开展的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调查等教学活动。第三条 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学院、部二级负责制。由教务处、学生处、公安处代表学校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院、部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第四条 学校职责一、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负责校外实践教学的计划、安排和协调工作。二、公安处、学生处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教学过程突发事
2、件的调查处理。三、教务处、学生处共同负责督促、检查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五条 各院、部职责 一、负责实习前对学生、指导教师的安全动员工作。二、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三、配合教务处、学生处督促、检查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六条 带队教师职责一、带队教师为本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队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二、发生突发性事故时,担任实习队应急总指挥。三、带队教师安全工作要求(一)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技能。(二)在学生校外
3、实习、实践出发前,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实习安全编组,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教师、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本队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三)到达实习地或单位,组织有关实习、实践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四)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五)应急事故发生时,担任本实习队的应急指挥,并负责组织、协调报警联络组、抢救组、事故处置组、疏散组统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第七条 实习学生安全纪律要求一、实习队组长、副组
4、长职责(一)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协助、配合带队教师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二)应急事故发生时,应急组长在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组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必要时配合法定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故、事件;副组长协助应急组长做好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故、事件成员应加强应急内外部的沟通与联系。二、野外实习、实践,学生应由老师带领,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地势险恶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野外活动。三、讲究卫生,防范感染疾病、食物中毒等。四、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言行举止要得体,不与陌生人密切交往,以免上当受骗;到陌生环境要向带队教师或有关老师报告,经批
5、准后,结伴同行,随时保持联系,快去快回。五、学生安全行为规范(一)学生外出实习,必须遵守实习队的规定。(二)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地的地方性法规,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注意与当地群众的团结。(三)实习学生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设施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注意维护和保养。(四)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应履行报告和批准手续,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安全措施。(五)外出应报告带队教师,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外出活动应注意安全。(六)要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含各种资料),做好防火、防盗、防病工作等。(七)要爱护、正确使用实习单位和住宿场所公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
6、八)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处游泳。(九)严禁女生单独外出,严禁女生晚间外出(有人陪同也不例外)。(十)严禁私自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访问、野炊、旅游等活动。(十一)实习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带队教师有权拒绝未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的学生参加实习活动。六、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走失或失踪者,应通过电话、电报、手机等适当形式及时与带队教师、其他教师、学生、熟知的人或 110 联系,密切注意过往车辆和行人;带队教师未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与走失或失踪学生取得联系时,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七、发生突发事件时,受害或知情学生及时向相关学生、带
7、队教师、有关老师报告或在情势非常危急时直接与外部联系(联系电话:火警 119、匪警 110、救死扶伤 120),听从应急总指挥,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第八条 应急预案一、应急组织机构带队教师担任应急总指挥,根据需要设置应急报警联络组、抢救组、事故处置组,决定其人员组成、人员分工,指定各应急组组长,规定具体职责;应急组织机构示意图如下:报警联络组 抢救组 事故处置组 应急总指挥 疏散组 二、应急识别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应急事故、事件,启动应急机制: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实习人员突发急病、抢劫、*杀人、行凶、放火、绑架、打架、盗窃、聚众打砸抢
8、、实习人员走失、实习人员失踪等。三、应急报告应急事故、事件发生后,最先发现者、知情者、受害者应通过口头、电话、电报、手机、哨子、喇叭等适当形式,立即向带队教师、其他老师、报警联络组、抢救组、事故处置组报告,或在情势非常危急时直接与外部联系;报警联络组应向实习所在单位或食宿所在部门报告,必要时与外部联系(火警 119、匪警 110、救死扶伤 120),报告应讲明:突发事故、事件发生的具体地址、具体地点(包括名称、楼层及房间号等)、事故、事件性质、现场基本情况等。随时加强抢救组、事故处置组、应急总指挥和外部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四、应急指挥带队教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担任应急总指挥
9、。统一指挥、协调报警联络组、抢救组、事故处置组的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应联系好运送伤病员的车辆或当法定部门和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其处置事故、事件。五、抢救与处置(一)抢救抢救组成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应迅速赶赴现场,采取适当方法抢救伤病员和贵重的物品或资料,必要时协助事故处置组或法定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置事故、事件。(二)事故处置事故处置组成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在应急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下,应立即赶赴现场依法采取适当措施处置事故、事件或防止其发展,并保护好现场。采取适当方法或措施,确保应急通道畅通,组织人员和物资的安全转移。当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赶
10、赴现场后,应听从其统一安排和部署,协助其事故、事件的处理。六、调查与追究责任(一)学生和教师违反长安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按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参照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行政处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二)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其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事故、事件调查报告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带队教师应编制突发事故、事件报告,报送学校行政和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
11、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一: 长安大学学生外出实习安 全 责 任 书教学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实习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习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2学生在教学实习过程中,要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长安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实习队的有关规定。3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
12、,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4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5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6参加实习的学生,要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以上条款学生应全面遵照执行,学生所在学院(部)负责检查、落实。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此安全责任书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交带队教
13、师保留备查。学生签名: 200 年 月 日附件二:长安大学学生外出实习应急抢救与处置方法1、人工呼吸法(1)拿走伤者面上的障碍物,把伤者头部转向一侧,迅速清除其口腔中的异物。(2)一手按住伤者前额,一手托着其颈部,让其头部后仰,使气管张开。(3)抽出放在伤者头下的手,把伤者下巴向上推,两只手指捏紧伤者的鼻孔,迅速向其口用力吹气四次。(4)吹气四次后,转头看伤者胸部有没有收缩,若见收缩,再次以正常呼吸率给伤吹气。(5)伤者恢复呼吸后,可置其身体成复原卧式。2、触电(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关上总开关。(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体上,诸如一叠厚报纸,橡
14、胶垫子,木箱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物件把伤者拔离电源。(3)若伤者昏迷,将其身体放置成复原卧式。(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召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往医院急救。(5)告诉院方人员伤者触电的时间有多久。3、火灾逃生与自救(1)用最安全的方法避开熊熊烈火;往事发楼下的门窗逃生。(2)开门之前,先用手碰一下门把,如果门把烫手,门隙有烟冒进来,切勿开门,用手背去碰是因金属门把传热比门框快,手背一感到热就会马上缩开。不熟悉火场环境可用这方法。(3)门把不烫手时,打开一道缝以观察可否走出去,用脚抵住门的下方,防止热气流把门冲开,如门外起火,开门会鼓起阵风,助长火势;打开门窗则形同用扇
15、煽火,应尽可能把全部门窗关上。(4)匍匐而行,浓烟从上往下扩散;越接近地面,浓烟越稀薄,呼吸较容易,视野也较清晰。(5)试着打开门窗,或走到阳台去。走出阳台时随手关上阳台门窗。(6)如身在楼下,可打开一个窗门从窗口跳出去。(7)如身在楼上,而该层楼离地不太高,落点又不是硬地(例如花坛之类 ),可抓住窗悬身窗外,伸直双臂以缩短与地面的距离,这样跃下可能扭伤,甚至折断腿骨,但总胜于呆等援救。(8)跃下前,先松开一只手,用这只手及双脚撑一撑离开墙才跃下。(9)除非别无他法,否则勿从高处跃下,利用随手拿到的东西(例如被单 ),将之连结成长绳并拴紧在家具,沿绳爬到地上,或到尽头才松手跃下。如果破窗逃生,
16、可用椅子砸或用脚踢破玻璃。如果必须用手破窗,先把手厚厚包裹;假如穿的是长袖厚上衣,则可用手肘击破玻璃。(10)将散落在窗沿的玻璃弄掉,或盖上毯子或衣物,然后爬出去。(11)如无法可施,应关上房门,开窗挥手大喊求助。(12)在阳台求救,应先关好后面的门窗。(13)如没有阳台,一面等候援救,一面设法阻止火势蔓延,极少楼宇会因火灾而倒塌;因此如能阻止火势蔓延,生存机会就极大。(14)向木板及门窗泼水,遏止火势蔓延。(15)把布块(最好是湿的)塞进门隙,以阻止浓烟和火焰进入房间。浓烟其实比烈焰更危险,被火烧死的和遭浓烟呛死的,约为二与五之比。(16)如被困高处,呼救无效,可在窗前挥动被单,枕头套或毛巾
17、,引人注意。(17)如有电话,应拨电话求援,大楼虽然停电,电话也许仍可接通。4、遇到恶犬(1)若恶犬低头,垂尾,耸起颈毛,即表示有攻击意图,应该格外小心。(2)不要看着它的眼睛,这会使它以为快要受到攻击,变得更加凶恶。(3)不要摆出像要打它或踢它的姿势。(4)站着不动,用命令的口吻叫它离开,例如“走开!”“站住!”之类;或用平静,温柔,友善的语气安抚它。(5)必要时轮流采用命令和安抚的语气,看看哪种方法比较有效。(6)如恶犬仍然逼近,就设法抓住它的颈部,然后向前推;同时留心附近有没有能关紧的门,可把恶犬困在门内。(7)不要抓狗尾巴,提心它转身咬手部。(8)如恶犬张口噬来就伸出前臂让它咬,可能的
18、话,先用外衣包着手臂然后使劲把臂捅进它的喉咙,直至它松口为止,不要尝试把手拉出,这样做会咬出几条又深又长的伤痕来。(9)给狗咬伤了,应该用皂和清水小心洗涤伤口,抹去唾液,然后马上去看医生。5、遇到蛇(1)看见有蛇,应马上停下,然后迅速走到离蛇二十尺以外的地方。(2)给蛇咬伤了,应该洗净伤口,紧紧包扎起来。把咬伤的肢体垂下,不要举起来。(3)若走过有蛇出没的地方,应趟小径,不要穿过草丛,足部和脚踝很易给蛇咬伤,应穿靴子加以保护,不要穿凉鞋。6、遇劫或成为人质身为人质,随时有丧命之虞,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压力可能令人不知所措,陷入惊恐万状中,但一味恐惧,只会更加危险。要记住,匪徒挟持人质的目的不在于伤害人质,只是想藉此要挟,达到他们的目的。(1)不要反抗,也不要意图逃跑。(2)照匪徒的吩咐去做。(3)把匪徒的情况牢记在心,包括年纪、身材、口音、相貌、衣着等等。(4)获得释放后马上记下事件的经过,立即打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