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1社会工作者备案办事指南汕头市民政局 2016XXXX 发布 2016XXXX 实施一、受理范围1.本公共服务适用于社会工作者备案。2.符合社会工作者备案可以提出申请:(1)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者;(2)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解聘社会工作者。二、办理依据1.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第二十条。三、办理机构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汕头市民政局,分为两级,分别为地(市)级、县(区)级。1.权责划分(市)市民政局:(1)规范备案的程序和内容;(2)指导区县开展备案工作;(3)做好市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备案工作。2
2、.权责划分(县)区(县)民政局:做好辖区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备案工作。四、办理条件设立依据 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 第二十条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批准:(1)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者;(2)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解聘社会工作者。必要条件2.不予以批准的情形:无。五、申请材料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表1: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2表1 社会工作者备案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1 社会工作者备案表 A4 纸打印。 2 0 纸质2 社会工作者身份证 原件审后退回
3、;复印件用 A4 纸且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上。 1 1 纸质3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证书及登记证书 原件审后退回。 1 1 纸质4 社会工作者合同副本 A 纸 4 双面复印。 0 1 纸质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 30 个工作日。受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定办理时限 无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无。承诺办理时限 4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4 个工作日作出办理决定。七、办理收费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收费。八、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发起申请,之后持相关材料到
4、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完备的进行受理;需要补充材料的会被一次性告知。3.获取办理结果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备案证明;不符合的出具不备案的说明书。4.监督检查配合依据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民政部门将采取分类监管的方式对申请备案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5.办理流程图本公共服务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1。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3九、办理服务1.办理地址网上办理网址:http:/ 8 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电
5、话咨询:0754-88489828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电话0754-88566660。(2)咨询回复电话回复。3.办理进程查询窗口查询: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 8 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查询:0754-88489828网上查询:http:/ 投诉 监察机关名称及电话申请行政复议的机构名称及电话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名称及电话汕头市民政局(1) 汕头市民政局投诉电话:0754-88900610(2)汕头市民政局网址:http:/ 服务热线电话:0754-12345;(2)汕头市民政局监察室电话:0754-88562041汕头市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点:汕头市跃进路 28 号市政府办公楼受理窗口电话:0754-88179252网址:http:/ ) 备案号:XXXX-XXXX4图 1 社会工作者备案窗口办理流程图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5图 2 社会工作者备案网上办理流程图